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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1月10日电(赵秋玥)近日,北京师范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召开了“网络不实信息治理研究报告发布会”,活动邀请了新闻传播学以及法学等领域的专家学者聚集一堂,围绕网络不实信息多方共治展开了探讨。

会上,北京师范大学喻国明教授课题组发布了《网络不实信息治理研究》(以下简称《报告》)。《报告》指出,针对虚假摆拍为代表的网络不实信息,短视频平台与创作者共同对演绎虚构内容进行标识,有助于网民区分虚假摆拍,七成网民表示支持。此外,短视频平台还发布了多项内容规范,系统化治理网络不实信息。

复旦大学新闻学院副院长、教授周葆华在会上表示,不实信息虽是个老问题,即信息真与假的问题,但在新的数字媒介环境下,却有新的机制与逻辑,值得深入研究。不实信息表现出的虚假摆拍、假冒账号、伪公益等问题,与人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具有现实意义。

周葆华认为,在新的网络环境与媒介形式下,不实信息可能产生于生成、传播、演化等各环节当中,比如转发者的评论、视频发布与解读的时空错位等,影响因素与演化机制更加复杂。治理者与研究者要对这种复杂的内容生成机制和与传播机制,首先予以理解与重视。

不实信息的内涵更加复杂,其类型也更加多样。《报告》基于55个网络不实信息案例分析发现,不实信息可以分为理性与感性两类。其中“理性类”的不实信息,主要针对具有一定知识水平和认知能力的人群,他们对于相关领域有一定的了解,容易被那些伪装成专业知识的不实信息所欺骗。情感类的不实信息,诸如虚假摆拍、伪公益、假冒仿冒账号等类别的不实信息,主要面向易受情感和社交关系影响的人群。

周葆华指出,真实与虚假的边界模糊,不实信息的内涵更加复杂,需要思考“真实”概念到底指什么。“真实”至少有三种针对的对象,一种是传统意义上的“虚假”,即事实不存在;第二种是仿真的“虚拟”,如AI作画;第三种是缺乏“原真”(authenticity),如剧本化、非原创性等,不能简单地从事实缺失的传统角度理解。比如“伪公益”是一种虚假摆拍行为,是一种表演出来的真实,失去了人类的本真性,冲击了人们朴素的做公益的心理,消费了人们的慈善心理,从这个角度来看,短视频平台与创作者,对虚构演绎内容进行标识,是有一定必要性的。

周葆华认为,不实信息的生成机制具有复杂性,无法简单地被完全消灭,重点应首先关注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价值,即对那些关乎公众利益的新闻信息的真实与虚假,给予足够的关注,促进公共信息的充分流通。网络不实信息的治理是一个多元、复合、协同的治理过程。在动态变化的环境中,应协调多方共同治理不实信息。媒体要做好事实核查,创作者要对内容真实性负责、声明创作意图,平台要做好识别和优化推荐机制,用户应该提升辨别信息真假的数字素养能力,共同参与到不实信息的治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