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1月12日,深交所对两项纪律处分规则进行了修订。其中,对于占用资金巨大且拒不偿还,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行为,将加大惩处力度。对于组织、指使占用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视情况在一定期间内不接受其及其控制的其他发行人提交的发行上市申请文件。

为补足监管空白,新规则还将涵盖有权机关查明的、与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存在直接关联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