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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喂,是凭祥法院执行局吗?我是梁某,我要履行2003年的执行案件。”一通清晨的电话为执行法官“注入强心剂”。近日,经凭祥市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的悉心调解,一起历经20年执行的陈年旧案以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并当场履行完毕圆满执结。

据悉,林某、黄某等5人与梁某交通肇事赔偿纠纷一案,林某、黄某等5人以梁某未完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赔偿义务为由于2003年10月29日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因被执行人梁某无财产可供执行且存在符合中止执行的条件,凭祥法院裁定中止执行。多年来,梁某一直陆陆续续向申请执行人还款,并在近日认为自己已经筹足资金可以一次性还清,积极联系法院履行赔偿义务。

接到梁某的电话后,执行法官迅速查明案件情况并通知双方当事人当面进行协商。在协商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就赔偿金额很快达成一致意见,但被执行人对申请执行人要求支付迟延履行金犯了难,“赔偿款是向亲戚借来的,就是为了能一次性还清赔偿款,自己经济条件并不好,如还支付迟延履行金,以目前的经济能力恐怕永远无法还清,还不如把刚借的钱退还给亲戚,再慢慢履行案件债务。”被执行人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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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为此争执不下,为彻底解决双方的纠纷,执行法官积极开展调解工作,“双方的经济条件互相都清楚,现在梁某愿意主动凑钱进行赔偿相当不易,但案件确实已经过了较长的时间,按照法律规定确实是要支付迟延履行金的,希望你们可以互让互谅,妥善解决纠纷”。经执行法官多次向双方当事人释明法律规定及细心地做好双方的思想工作,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了部分迟延履行金,最终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当场兑现,这起陈年旧案得以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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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起案件经过法官耐心协调,从“法理”“情理”引导双方当事人互谅互让,使多年赔偿款履行到位,充分展现了凭祥法院执行法官司法为民的初心和深厚的办案功底,最终促成陈年案件的圆满执结。

@凭祥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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愈阳光 更公开 法院勤为民

来源|执行局

文字|韦 龑

编辑|谭玉玲 校对|包晓敏

一审|何 欢 二审|王玲娜

三审|何华毅 期数|20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