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镇雄警方
原标题:非法储存、买卖危险物质?拘你没商量!
非法储存、买卖
危险物质
存在着极大的安全隐患
但仍有人
为了利益铤而走险
非法储存、买卖危险物质
近日
镇雄警方查获多起
非法储存、买卖危险物质案
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01
1月7日14时许,黑树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辖区群众汪某艳在其家中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经现场清点,汪某艳非法储存烟花爆竹共计82件。经询问,违法行为人汪某艳对其非法储存、买卖危险物质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汪某艳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02
1月10日15时许,黑树派出所民警在辖区开展巡逻工作过程中,发现群众吴某凤在其开设的小卖部内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经现场清点,吴某凤非法储存散装汽油2桶、烟花20件。经询问,违法行为人吴某凤对其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吴某凤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同日,黑树派出所民警还在辖区群众孙某全开设的小卖部内发现其非法储存的散装汽油3桶,民警口头传唤孙某全到黑树派出所接受调查。经询问,孙某全对其非法储存、买卖危险物质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孙某全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民警提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储存烟花爆竹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范,非法储存烟花爆竹存在极大安全隐患。市民如发现非法生产、运输、销售、储存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10报警举报。同时提醒广大人民群众在购买烟花爆竹时一定要到有合法手续的经营网点购买正规产品既是守法,更是为了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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