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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20032100 王
关于白水城区
重污染天气机动车禁限行的通告
根据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通知要求,经省空气质量预报中心与省气象台会商:2024年1月11日夜间至13日,关中地区受高湿、静稳、逆温等不利气象条件影响,空气质量逐步转差,我市可能出现中度以上污染过程,根据《渭南市重污染天气预警的通知》(2024年第2期)及《白水县重污染天气预警通告》,决定在县城区实施重污染天气机动车尾号限行Ⅱ级应急响应交通管理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01
限行时间
2024年1月12日起至重污染天气Ⅱ级响应措施终止,
每日7:00-20:00(法定节假日及公休除外)。
02
限行区域
城区禁止通行区域为:
由雷公路—东环路—五马路—彭衙路—雷公路所形成的闭合区域内,区域边界涉及的道路不禁行。
03
限行规定
限行区域内20%社会车辆(特种车辆除外),
即星期一限行1和6,星期二限行2和7,星期三限行3和8,星期四限行4和9,星期五限行5和0。
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若公休日因法定节假日调休为工作日的不限行。
04
限行车辆
主城区内限行区域行驶的所有机动车。
05
以下特种车辆不受限制:
新能源汽车、公共汽车、出租车(不含租赁车辆)、长途客运车(含旅游客车)、经公安部门核定的学校校车以及通勤大型载客车;执行任务的警用车、执法车、消防车、救护车、清障车;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及殡葬专用车辆、绿色通道、民生运输车辆等。
六、对违反本通告规定在禁行路段内通行的相关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通过电子警察和现场执法等方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给予从重处罚。
七、外籍号牌机动车适用于本通告。
八、解除限行另行通告。
特此通告
白水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4年1月11日
1月17日起合阳城关小学周边部分道路实施限时单行
为缓解城关小学、实验小学两所学校放学时段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压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结合我县交通管理工作实际,决定对城关小学、实验小学周边部分道路实施限时单行,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单行路段、单行方向
1.北大街全段:由北向南单向通行
2.解放北路(东大街与解放北路十字至泰山东路与解放北路十字):由南向北单向通行
二、单行时间
限时单行时间为学生上学日,具体时间:
11:20——11:50 17:40——18:20
以上规定请广大车主及驾驶人自觉遵守,服从现场交警指挥,提前选择路线绕行,由此给周边居民和车辆出行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和支持。
本通告自2024年1月17日起实施,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进行处罚。
特此通告
合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1月12日
来源:白水公安交警、合阳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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