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龙口市公安局网安大队依法查处一起利用网络造谣诽谤案件,治安处罚1人,及时维护了网络空间秩序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2023年12月下旬,市民苏某来龙口市公安局报案称,有人在短视频平台诽谤其与他人有不正当男女关系,对其精神造成极大伤害。接报后,网安大队立即与辖区派出所联合展开调查。现已查明:嫌疑人夏某为了泄私愤、蹭流量、博眼球,通过网络购买异地账号规避调查,隐蔽身份,肆意传播谣言诽谤他人。

目前,夏某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之规定,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治安拘留十日的处罚。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图好玩编个虚假信息在网络上传播不是小事!更加不能为了吸引眼球,博取流量故意编造。

编造、故意传播网络谣言,轻则承担侵权责任,重则罚款拘留,甚至涉嫌犯罪

另外,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共同构建文明有序的清朗网络空间。

消息来源:走进龙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