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据青医保监处〔2024〕6号了解:青岛市李沧区老年病医院(青岛市李沧区中心医院)在2021年5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违反《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之规定,违法使用医疗保障基金,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
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市医疗保障局对青岛市李沧区老年病医院(青岛市李沧区中心医院)处以罚款9848.05元。
青岛市李沧区老年病医院(青岛市李沧区中心医院),成立于2015年,位于山东省青岛市,该事业单位开办资金2103万。通过天眼查大数据分析,青岛市李沧区老年病医院(青岛市李沧区中心医院)参与招投标项目54次;知识产权方面有专利信息5条;此外企业还拥有行政许可17个。风险方面共发现企业有开庭公告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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