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人民日报客户端

杨颜菲

吉安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1月12日决定:

接受曹云飞辞去吉安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职务的请求,接受甘益烽辞去吉安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接受刘伟辞去吉安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主任委员、法制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接受聂桑影辞去吉安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农业和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法制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接受吕进云辞去吉安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接受黄燕辞去吉安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并报吉安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备案。

任命:

廖文新为吉安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决定免去:

罗志兵的吉安市人大常委会外事华侨民族宗教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姜志明的吉安市城市管理局局长职务。

免去:

彭西洪的吉安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审签:郑少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