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知道复利思维是投资致富的最重要元素,假设将100万元投资到一个年收益率15%的投资组合中,并在每年将收益再次投资到这个投资组合,第一年本金+收益为115万元;第二年就是115万+15%×115万,即132.25万;如此循环下去,二十年后这笔钱将增长17倍,达到了1800万,其间发生的质变靠得就是复利在发挥威力。

但是,如果你每年都将收益取出,只留本金继续在里面,那么二十年里你总计将从投资组合中获利300万元,加上初始的100万本金,本金+收益也只有400万元,与1800万相比明显要逊色许多。这也意味着只要把赚的钱拿出来使用,复利也就没了,若要想充分享受复利成果是得付出代价的,你必须放弃即时消费而选择延迟消费,让收益不断进行再投资,才可能获取到最大化的累累硕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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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老巴的伯克希尔就是靠复利原理垒筑起来的资本帝国,在这个过程中,伯克希尔的运营极为节俭,常年保持极少的员工,几乎不分红,将旗下所有控股企业利润、股票分红、投资所得继续源源不断投入到资本再投资之中,可谓是将复利作用发挥到了逻辑。

那么问题来了,作为一名专职的投资人,每年年执着于将资本用于再投资,并不是取出来供自己开支(伯克希尔几十年来甚至连股息都只派发过一次),老巴又是靠什么在生活呢?

我们知道1993年之后老巴在伯克希尔的工资只有象征性的年薪10万美元(以前更少),虽然一年1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70万左右)看似也不少,但是顶级富豪的开支项目通常也比普通人要多得多,所以10万美元对老巴来讲只能用来塞牙缝,要想维持正常生活状态还得另辟蹊径。这里就不得不提一下老巴的生活来源——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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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很早就涉足投资领域,但从严格意义上讲,巴菲特的职业生涯应该是始于1956年开始的合伙人企业,当时是7个合伙人的10.5万美元+老巴自己的100美元成立了第一家合伙企业——巴菲特联合公司(类似于私募基金)。与此相匹配的游戏规则是,老巴作为掌舵人人,基金年收益率4个点内分四分之一,4个点以上分一半。

对于自己早年靠各类投资及做生意积累的14万美元财产,巴菲特则是放在基金之外,建立了一个生活费账户。这14万美元起步的个人投资,收益率没有具体披露过,但如果我们也参照伯克希尔投资水平年化20%估算,到67年后的今天,应该也变成大约280亿美元。但因为巴菲特每年都从里面取钱,满足自己和妻子的各种开支,所以这个小账户按照巴菲特偶尔的透露,目前大概规模可能也就二十亿美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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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成立之后年年盈利,老巴将自己的提点全部作为资本再投入至基金之中,到1962年1月1日,全部合伙公司合并为“巴菲特有限责任合伙公司(BPL)”,公司持有股票40支,净资产717.85万(除投资收益之外,后续不断还有新合伙人带资加入)。其中归属巴菲特夫妇的102.5万、亲戚们78.26万,也就是说从一开始巴菲特就是用别人的钱来钱生钱。后来“巴菲特有限责任合伙公司(BPL)”于1968年解散,但是依靠合伙人时期积累下的资本和人脉却成为了伯克希尔最初的雏形。

通过上述描述,不难看出老巴最初的个人资金账户是用来维持生活的,成就事业靠得其实还是杠杆,当然这种杠杆不是我们所想象的开融资融券这种高风险杠杆,而是一种可控的杠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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