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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沮论坛法律顾问:湖北沮城律师事务所 杨先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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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本信息转自:平安当阳

原标题:

扶老人的“假好人”是“真凶手”

发生交通事故时

自己的利益受到侵害

事后才反应过来

还能不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当然能!

当阳交警时刻准备着

01

以为是意外,结果是事故

1月2日15时许,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接到群众报案称,去年12月18日,邓婆婆驾驶三轮车行至坝慈大道与史丹利交叉口时,因操作不当造成三轮车侧翻。当时邓婆婆以为是自己低血糖发作,头脑晕眩,遂未报警,自行前往医院住院,直到1月2日出院后,才回想起当时似有一辆白色汽车将其刮倒。

中队民警迅速开展调查,采取实地走访、查看公共场合视频等方式还原真相:事发当时,确有一辆越野车右转时未让直行的邓婆婆先行,邓婆婆为了避让车辆造成了车辆侧翻的道路交通事故。中队民警立即将嫌疑车辆驾驶员传唤到案,下达责任认定书,同时主动对接保险部门积极为受伤出院的邓婆婆开通理赔绿色通道。

邓婆婆本以为时间过了这么久,对该起事故不报希望,没想到报警后民警认真追查,还原真相,为她挽回了损失,邓婆婆对事故中队民辅警公正无私的敬业精神深表谢意。

02

老人的“假好人”是“真凶手”

1月6日,事故中队民警接到群众报警称,她的母亲在北正街子龙社区路段摔倒,由一名好心人送回家,经过住院治疗后,怀疑是交通事故引发。

接警后,事故中队迅速指派民辅警前往走访调查,还原真相:当天,九十岁的李婆婆在北正街子龙社区走路时,被后方一辆三轮车刮倒,随后该三轮车驾驶员将李婆婆送回家中,并对李婆婆儿子谎称自己是路过的好心人,将李婆婆送回来,隐瞒了交通事故的事实。

在铁证面前,“假好人”终于败露,承认发生交通事故后隐瞒事实。中队民警迅速下达了事故责任认定书,并积极组织双方当事人开展赔偿事宜。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处理中。

03

“小”事故演变成“大”毛病

1月10日上午,一名中年女性神色焦灼地来到事故中队寻求帮助,称自己的女儿1月9日早上上学途中,在校门口人行道上被一辆电动自行车撞上,当时未察觉伤痛,遂双方当场协商私了。

但在医院检查后,她的女儿被确诊为胫骨骨折,现已转院至宜昌治疗,手术费用高达两万余元。

事故中队民警迅速展开调查,采取实地走访和视频侦查的方式,仅用时四十分钟,迅速锁定目标车辆及驾驶员。为化解矛盾,中队民警主动作为,积极组织双方协商赔偿相关事宜,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特别感谢

在这里,我们要特别感谢一位陈先生。在第一个案例中,因为陈先生的爱车跟视频中的事故车是一模一样的车型,面对交警的反复调查和核对,陈先生不仅没有生气,反而非常支持配合警方的工作,主动调取监控自证清白。在交警最终核实排除了陈先生的嫌疑后,陈先生也没有责怪交警冤枉了他,为这样一位配合警方工作的好市民疯狂点赞!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

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排版/审核:杜坤

本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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