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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百日执行攻坚”工作部署,努力向“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迈进,永春法院建立“常态化+专项化”执行工作模式,持续加大执行攻坚力度,着力解民忧、惠民生。
查封、冻结、扣押、拘留等强制措施是执行工作的重要手段,但执行到位才是唯一目标。
清晨6:30
永春法院执行干警已经集结完毕,“出发!”,随着一声令下,执行干警们按照事先安排好的路线和分工,赶往执行现场。
依法拘传
迫于压力主动履行
执行干警根据申请人汤某提供的线索,顺利找到被执行人李某的住处。经反复敲门,还在家中睡觉的李某终于打开家门。因未能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规定的义务,执行干警当场对李某实施了拘传。
经了解,本案中汤某和李某本是相识多年的朋友,2019年开始,李某先后多次向汤某借款,但到了双方约定的还款时间后,李某不仅不肯还钱,还玩起了“失踪”。无奈之下,汤某只能将李某诉至法院。经法院判决,判令李某偿还借款。但面对生效的判决文书,李某始终不肯履行义务。看到法院执行干警上门来拘传自己,李某终于慌了神,拨通了许久未联系的老朋友汤某的电话,承诺到:“汤某,我知道错了,我会还钱的!”之后,李某被拘传至法院,与汤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当场支付了3万元,剩余的款项分期支付。
耐心劝说
认识错误愿意还款
某农商银行与陈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判决生效后,陈某始终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某农商银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行动过程中由申请执行人带路,与执行干警协作配合,顺利找到被执行人。执行干警坚持严格依法执行与善意文明执行并重,站在被执行人的角度上,帮助其分析目前面临的法律风险,耐心劝导其积极配合执行工作,并告知拒不履行法律义务将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同时表明依法强制执行的决心,敦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
清晨的第一缕阳光洒在被执行人身上,被执行人陈某终于低下了头,表示愿意还款。
直击现场
拘传“老赖”案件执结
蔡某与周某发生经济纠纷,永春法院审理后判决周某偿还蔡某5万余元,判决生效后,周某一直未履行义务,蔡某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干警与周某多次沟通,周某拒不履行偿付义务。
执行中,申请执行人蔡某向法院提供线索称发现被执行人周某在经营一家烟酒行。接到电话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前往现场,将被执行人周某拘传至法院。被当场抓住的周某妄图狡辩,“这家店不是我的,我只是帮忙看店的!”在执行干警反复释法析理下,告知周某隐瞒、转移财产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将会被移送公安处理,被执行人周某终于表示愿意履行还款义务,当场支付给申请执行人5万余元,案件得以顺利执行完毕。
本轮涉10万元以下小标的额
案件专项执行行动,
共出动执行干警20人次,
拘传被执行人8人,
达成执行和解6件,
执行到位金额18.5万余元。
执行没有休止符,“永往执前”一直在路上!接下来,永春县人民法院将继续秉持司法为民理念,持续深入开展集中执行活动,聚焦执行难题,积极回应群众对执行工作的诉求期待,不断优化执行工作办法,提高执行效率,努力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永春县人民法院司法融媒体中心
消息来源丨永春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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