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6日,据贵州省纪委监委网站消息,经贵州省委批准,贵州省纪委监委对贵州省公安厅原党委委员、省纪委监委派驻省公安厅纪检监察组原组长陈罡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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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罡。图源:贵州公安官方新媒体号

经查,陈罡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违规借用私营企业主车辆、钱款;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规放贷获利;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便利以及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陈罡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贵州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贵州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陈罡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消息,

贵州省公安厅官网此前公开简历显示:陈罡,男,土家族,1964年8月生,籍贯贵州沿河,大学,中共党员。时任贵州省公安厅党委委员、贵州省纪委省监委派驻省公安厅纪检监察组组长(保留正厅级),一级警监警衔。

综合贵州省纪委监委网站、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贵州省公安厅官网

编辑/刘茜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