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人民日报客户端
宋朝军
甘肃省税务局发布消息,《甘肃省税费征管保障办法》近日发布,《办法》共六章三十六条,包括信息共享、征管协作、税费服务等内容,将于3月1日起正式施行。
在征管协作方面,明确公安、自然资源、市场监管、不动产登记机构等部门职责,从税费优惠协助、非税收入征收协作、注销登记协助、纳税信用管理、税警协助等方面联动构建更高层级、更广范围、更加高效的税费征管协作共治新格局。税务机关履行税务检查等职责需要依法调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有关情况时,相关部门和单位应当积极协助配合,向税务机关如实提供有关资料及证明材料。
在税费服务方面,明确税务机关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建立健全税费优惠政策便捷享受机制,提高税费优惠政策落实效率,精准落实税费优惠政策,保障纳税人缴费人充分享受税费优惠。通过现场、网络、电话等多种方式,无偿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纳税缴费咨询服务,无偿组织纳税缴费申报、税费优惠等培训,提升纳税人缴费人依法纳税缴费的意识和能力。同时,鼓励支持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提高专业服务能力,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专业化、规范化、个性化的税费服务。
签发:董洪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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