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公安部决定将2024年作为打击整治网络谣言专项行动年,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开展为期一年的专项行动。为有效净化网络环境,依法打击网络谣言,聊城公安持续行动,重拳出击,取得良好成效。
一、赵某某编造“被小三殴打、派出所不依法处理”网络谣言案。2023年5月1日,东阿网民赵某某为吸粉赚取流量,伪造带伤妆容,在网络平台编造“自己被丈夫和‘小三’殴打,报警后派出所不依法处理”的不实信息,该视频累计观看量超1万余次,造成恶劣影响。聊城公安机关依法调查,赵某某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公安机关依法对赵某某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对其造谣网络账号采取关停措施。
二、廖某某虚构事实诽谤他人案。2023年9月,茌平网民廖某某多次在微信群、微信公众号中虚构事实诽谤他人,严重损害他人名誉。聊城公安机关依法调查,廖某某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公安机关对廖某某处以行政处罚,对其网络账号采取关停措施。
三、席某某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案。2023年9月11日,阳谷网民席某某在其短视频平台账号内直播并发布短视频,捏造事实诽谤他人,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聊城公安机关依法调查,席某某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公安机关对席某某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对其网络账号采取关停措施。
四、唐某某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案。2023年10月5日,阳谷网民唐某某在小区业主微信群中发布“某公司已进入破产程序”不实言论,严重影响该公司的正常经营秩序。聊城公安机关依法调查,唐某某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公安机关对唐某某处以行政处罚,对其网络账号采取关停措施。
五、徐某某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案。2023年11月16日,高唐网民徐某某在微信群发布涉民生领域谣言信息,随后该谣言信息在本地传播,严重扰乱社会公共秩序。聊城公安机关依法调查,徐某某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公安机关对徐某某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对其网络账号采取关停措施。
警方提醒: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根据我国法律关于制造、传播网络谣言的规定,行为人可能会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请广大网民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自觉规范个人网上言行,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同守护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秩序。
来源:聊城公安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