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韩剑

关键词:营商环境

课题组通过线上问卷、座谈会议和电话采访等调研形式,对利用外资大省江苏的近300家外资企业家进行调研,反映外资企业核心关切。

一、当前外资企业面临的“四大问题”与“四大期待”

受访企业超过50%认为,所在地总体投资环境明显改善。大部分企业对基础设施建设、科技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的数字便利化程度感到满意,在要素实现国内外高效流动、制度规则与国际实践接轨等方面的满意度相对较低。同时大多数企业认为所在地在产业链上下游配套、技术配套和产业园区设施配套方面较为完善,而对原材料、土地和厂房供应及生产性服务业配套环境不甚满意。目前55%的外资企业选择维持现有业务规模,35%的企业选择扩大业务规模,表明大部分外资企业对江苏外商投资环境持积极态度。

(一)外资企业面临的四大问题

1.国内供应链成本出现上涨趋势。73%的受调查企业认为,生产和物流成本提高是生产经营中遇到的主要问题。在这类企业中,制造业占比为67.1%,体现成本导向型外资企业在投资经营上的关注点。

2.与国内竞争存在政策劣势。与同行业内资企业相比,分别有33.5%、30.5%、26%、12.5%的外资企业认为自身在产业规划与政策支持、人才引进与人才政策、税收、贷款与融资方面存在劣势。在这类企业中,半数以上企业位于苏南地区,显示出苏南地区外资企业竞争压力较大。

3.要素跨境流动遭遇壁垒限制。受访企业对当前实现要素的国内外高效流动这一投资环境满意度的评价最低,根据外资企业反馈,以生物医药为代表的高技术服务业面临的通关便利化壁垒较高。总部企业存在数据业务判断焦虑,目前国内数据相关法律的配套实施细则以及监管标准仍在制定或征求意见中,不利于外资企业作出适当及时的合规性判断与业务风险应对。

4.市场准入面临隐性障碍。47.4%的受访企业认为市场准入流程不够透明规范,42.1%的企业认为各地市场准入标准差异较大。认为存在市场准入隐性障碍的主要是服务业企业。虽然我国在当前负面清单模式下逐步放开多个投资领域准入权限,但部分外资企业仍担心,在准入后的业务开展以及参与市场竞争中会遭遇监管不透明的情况。

(二)外资企业的四大期待

1.期待国际国内物流畅通,实现要素高效流动。外资企业最希望出台的前三大稳外资政策分别为维护供应链、产业链稳定,保障国际、国内物流畅通和促进国内人员流动。

2.期待市场准入标准放宽,降低外资准入门槛。超过90 %的企业认为在实际市场准入时面临的隐性障碍较小。但是,大部分受访企业仍在准入流程的透明度、准入标准的统一性、准入地区的行政壁垒等方面提出了要求和期待。

3.期待地方政策法规完善,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市场竞争激烈成为企业暂未增资的主要影响因素。部分企业认为不公平的产业、人才、税收、融资政策导致了企业竞争劣势,从而希望政府可以完善地方政策,形成国内外企业公平良性竞争的市场环境。

4.期待知识产权保护加强,推动改善科创环境。分别有55.5%、54%的受访企业希望政府从补贴企业知识产权的保护措施、完善知识产权的保护政策方面着手,推动产权和数据安全;有超过半数的受访企业希望政府从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研发抵扣政策实施方面着手,改善地区科创环境。

二、当前外资营商环境存在的问题及短板

1.外资营商环境“三化”水平有待提升。一是市场化外资营商环境仍需完善。主要表现为外资企业获得公平的发展空间不足、地方政府对企业经营干预过多以及要素配置国际化水平较低等。二是法治化外资营商环境仍需加强。对外资合法权益、外资管理与服务等的制度保障和支撑稍显不足,在投资便利化、知识产权保护、招投标等领域尚未建立完整规范、协调有效的标准体系。三是国际化外资营商环境水平有待提高。虽然依托自贸试验区加大制度创新力度,但是与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的接轨程度不高,尤其在数据跨境流动、国际人才职业资格互认等方面仍存在较多限制。

2.外企敢投的环境有待改进。一是产业配套能力有待加强。外资企业对产业链上下游配套和生产性服务业配套的需求旺盛,部分地区在部分重点领域的本土配套能力不足,缺乏全链条、专业化的公共服务平台,产业配套体系仍待进一步加强。二是外资企业创新激励政策有待优化。外资企业研发创新仍面临制度性壁垒,主要体现为研发用设备优惠范围小、研发测试流程复杂等问题。比如部分企业反映相关维修产品税号不在目录内,经营范围增加“维修加工”需通过环保、安监等层层检查和审批;部分医药企业反映在研发测试阶段,高风险等级生物制品的进口流程复杂且办理时间长。三是生产经营成本仍然高企。由于受疫情、中美关系等持续影响,区际贸易、要素流动壁垒增加,外资企业原材料、物流、人工等生产经营成本上升,盈利空间受到大幅挤压。

3.政府有为的力度有待加强。一是政策环境有待优化。很多政策的出台是由于疫情暴发而做出的超常规、临时性的政策举措,缺乏稳定性和连续性。在政策实施过程中,相关部门对外资企业的实际需求把握不到位,导致部分外资企业未能及时了解政策内容,错失发挥政策红利的最优节点。二是产权保护力度有待加大。相对于较高的知识产权维权成本,外资企业知识被侵权的成本较低,在一定程度上打击了外资企业研发创新的积极性。三是政务服务数字化水平有待提高。在政务服务建设上仍存在服务集成性与共享性不足等问题。例如,发改、经信、科技、人社等部门针对外资企业开办的审批权限和业务操作仍相对独立,数字技术手段运用不充分,各级政府部门间仍存在数据难以共享等问题,影响外资企业办事效率,“数字+”外资治理效率有待提升。

三、打造“外企敢投”国际一流营商环境的对策建议

(一)加快市场准入准营改革,营造更加便利的营商环境

加快落实新版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引导外资更多投向高技术、高附加值、高知识含量的产业领域。加大现代服务业开放力度,试行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放宽跨境交付、境外消费、自然人移动等模式下的服务业市场准入。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探索外资企业极简审批模式,开展市场准营承诺即入制试点,建立投资便利化审查机制,及时协调处理市场主体在准入准营方面遇到的问题。加快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破除国际生产要素跨区域、跨行业高效有序流动的障碍,推动要素向先进生产力有效集聚,引导外资参与国内统一大市场建设。加强国际职业资质认定,以自贸试验区为载体,重点探索法律、会计、医疗、建筑、专利代理等专业服务领域国际职业资质互认,为符合条件的外籍人员在国内执业提供专业服务。

(二)深化内外资分工协作,营造更加开放共赢的营商环境

紧跟国家战略部署,鼓励外资参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加强国企与外资企业在研发设计、装备制造、国际营销等业务协同与产业协作,推动国企与外企共筑产业链发展生态。大力吸引高质量外资企业参与产业链现代化建设,鼓励外国投资者在不涉及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充分竞争性领域以备案形式开展外资并购,引导优质外资发挥补链延链强链作用。鼓励民营企业与国有、外资企业围绕供应链开展多种形式合作,引导外资企业供应链上下游的民营企业加快培育领军企业和专精特新“隐形冠军”企业。支持外资企业基于自愿原则和商业规则,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开展技术合作。外资企业平等参与本地研发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政府科技计划项目和重点实验室申报,并享受配套政策扶持。

(三)落实外商投资国民待遇,营造更加公平的营商环境

持续清理与企业性质挂钩的行业准入、资质标准、产业补贴等规定和做法,保障内外资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全面推进政府采购电子化,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供应商条件确定、评标标准等方面着力清理差别化条款,真正落实好外资企业的国民待遇。健全外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在国家相关规章制度基础上,从要素获取、准入许可、经营运行、标准制定等方面进一步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竞争规则,探索构建覆盖事前事中事后全环节的竞争政策实施机制,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审查与执法,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

(四)加强法治建设,营造更加透明的营商环境

深入落实《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办法》,探索对标CPTPP等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提升外商投资安全审查流程透明度。加快推进立法及其配套细则建设工作,为外商投资提供更有力的制度保障。支持涉外商事纠纷解决平台建设,为外资企业国际商事纠纷提供保障。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健全外资企业知识产权侵权快速反应、惩罚性赔偿等机制。完善外资企业投诉工作机制,加大投诉受理协调工作力度,推动解决跨部门跨地区外商投诉事项,依法保护外资合法权益。

(五)突出特色精准服务,营造敢为、敢闯、敢干、敢首创的营商环境

依托数字技术完善外资公共服务平台,集中向外资企业提供信息咨询、企业设立、外汇登记、跨境融资等“一站式”服务。鼓励各地创新招商方式,积极开展联合招商、驻点招商、“头部企业”招商、“飞地”合作模式招商等。优化政策供给,充分考虑不同政策间的有效衔接,推进外资营商环境政策系统集成,提高政策的可预期和可信度。强化“政府敢当”,建立健全优化外资营商环境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统筹协调,鼓励各地在顶层设计的框架内大胆试、大胆闯、大胆干,对基层政府在引进重大外资项目、重点产业项目实现突破、闯出成功新路、取得突出成效的,予以正向激励。建立容错机制,鼓励地方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优化外资营商环境中大胆改革创新,真正引导基层政府和干部把功夫下到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上,切实提升外资企业满意度。(作者系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研究院院长,南京大学商学院教授)

本文摘录自《招商引资研究报告》2023年6月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