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作声明:本文为真实发生的事件,部分情节有润色,旨在宣扬社会正能量,杜绝违法与犯罪的发生,请理性看待,文章前1/2免费阅读

“对于这个52万来说,不是我不满足,520万也弥补不了我这些年受到的损失和折磨”......

1992年2月27日冬夜,家住河南鹿邑县闫家庄村的胥敬祥正准备睡觉,院外突然传来阵阵脚步声,他等了半天也没有人敲门,等来的却是几下重重 的落地声,好像是有人在翻墙进入。

胥敬祥被吓了一大跳,隔着门缝向外望去,隐约发现门外站着六个彪壮大汉,对方自称是他的发小,胥敬祥经过再三回忆十分肯定自己根本就不认识这些人,这让胥敬祥更加确定来者不善。

于是他就拿出了藏在家里的自制土枪,开门之后对准了这几个人,大声质问对方的真实身份,对方见状连忙声称是警察,来人的这番话更是让胥敬祥怀疑。

“他又没有穿警服,我说你是公安局的为啥不叫门,你把证件给我拿出来”,听到胥敬祥索要证件,几个自称警察的男子掉头就跑,胥敬祥一看对方心虚,对着天空就是两枪。

事后他担心对方报复,第二天就去派出所报了案,谁知刚报完案回到家中,就看到家门口停着一辆警车,还没有等他反应过来,车上下来两名警察一左一右把他给架了起来。

胥敬祥一问才知道,民警就是为了昨晚的事情来的,于是他也没有多想就跟着上了警车,不料刚进车门,胥敬祥就遭到了一顿毒打。

“用一号螺丝刀使劲往我头上敲,把我头上敲的都是疙瘩,又是跺又是踢,嘴里都给我打的出血了”,对方一面对他进行毒打,一面叫嚷着再让你昨晚差点打死我,胥敬祥此时才意识到这些警察就是昨晚翻墙入院的那伙人。

知道对方是警察,他就想不明白,自己明明什么都没有做,为什么会被警察找上门,到了公安局之后才知道是有人告他强奸,一番了解之后,他终于想起了是谁告的他。

原来就在几天之前,胥敬祥发现同村有个女人在卖大烟,一向正直的他就上前阻止,结果遭到了女人的记恨,于是对方就来了个血口喷人,谎称胥敬祥在正月二十五那天强奸了她。

“正月二十五的天气,那天刮着五六级大风,还下着雨,别说是我强奸她,就是畜生动物也做不出那样的动作”,胥敬祥天真地以为自己根本就没有犯法,只要把事情解释清楚,警察自然就会放了他。

然而他把事情想得太过简单,虽然指控最终因为证据不足无法立案,但他却并未被释放,反而转过头来又被指控为抢劫,这次他没做也不行了。

在1991年前后,鹿邑先后发生了十多起团伙蒙面入室抢劫案,嫌犯一直没有落网,上头对此事非常重视,只要谁能第一个破案,谁的官帽就能往上抬,就在为破案争分夺秒的时候,一位村民前来报案,说见过劫匪穿着一件绿色毛衣。

胥敬祥恰好有一件这样的毛衣,这个消息不禁让警方为之一振,本来胥敬祥无故被打不好善后,如果他是劫匪性质就不同了,此刻的胥敬祥不仅是名嫌犯,更像是是一个升迁的台阶。

于是民警连夜展开了审讯,起初胥敬祥在不停地为自己喊冤,自己的那件毛衣就是在集市上买的,很多人都同款,再者案发的时候自己跟同乡在外地打工,根本就不具备作案的时间。

在自己家里也没有找到任何赃物,没有任何证据能够证明他抢劫作案,当审讯到了第四天的时候,胥敬祥自己招供了。

“从进去四天茶水没进,一粒米饭没有吃过,这个时间就开始给我拉那个背烤,他们叫做【苏秦背剑】,那是钻心的疼痛,然后再插个棍子往上抬,疼的那真是死去活来,那一会就是下油锅,叫我说啥都可以承认”。

凭着这份屈打成招的口供,警方宣告案件已经被侦破,并向检察机关申请批捕胥敬祥,但检察院认为证据不足又将卷宗原封退回,不过检察院显然是低估了警方破案的决心。

他们被一次次退回,警方就一次次重新递交,正所谓顽强的毅力可以克服任何障碍,立功的荣耀也可以向上感染,终于在历经了四年七次递交之后,鹿邑县检察院在仍然没有证据的情况下,对胥敬祥提起了公诉。

1997年3月7日,一审判决胥敬祥抢劫罪与盗窃罪名成立,判处有期徒刑十六年,更让人难以置信的是,期间不但胥敬祥入狱,同时还有一名二级警督也被警方送进了监狱。

原来在警局内部也有人在反骨,这位警督名叫李传贵,他在办理胥敬祥一案的过程中,发现了不少的疑点。

“在审问胥敬祥的时候,他说的有时候供,有时候不供,又是翻供,这更无法证明他犯了罪”,李传贵坚持认为胥敬祥是无罪的,他向上级反映了情况,希望能还胥敬祥清白。

胥敬祥被定罪后,他的案件资料随即便送去预审。而当时接手这件案子的预审员,就是李传贵。

警方最初在给胥敬祥做笔录时,他就坚决否认了从事任何盗窃,以及抢劫的违法犯罪行为,在三天后的审讯中胥敬祥却又改口承认了自己的罪行,“口供不一致,可能存在逼供嫌疑”,经验丰富的李传贵为了印证这一想法,更加仔细开始地查阅和对比相关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