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加强对新时代新形势下矛盾纠纷的调查研究,推广无讼乡村建设。”“建议拓宽渠道,让律师广泛参与诉前和解。”新年伊始,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佛山中院”)召开法院工作征求意见座谈会,“两代表一委员”围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深化执行攻坚等方面对法院工作提出意见建议。佛山中院对相关意见建议积极回应,并将纳入新一年度为群众办实事内容谋划落实,确保“件件有人跟,事事有回复”。

2023年,最高人民法院挂牌命名全国100个法院为“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佛山中院作为全省唯一中级人民法院获此殊荣。一年来,佛山中院持续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结合主题教育,瞄准工作痛点难点,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扎实开展为群众办实事十大举措,诠释佛山司法温度,切实提升群众司法获得感、满意度。

“互联网+”

诉讼服务实现“零距离”

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快速发展,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日益多元化。为让群众享受更优质、便利的诉讼服务,过去一年,佛山法院深入开展“网上法院工程”攻坚,充分发挥数字化撬动作用,处处智能化、满满科技味的司法体验,在佛山两级法院正成为日常。

日前,某银行因与严某等三人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而起诉至高明法院。案件审结后,严某等人却迟迟未履行,无奈之下该银行申请强制执行,2天后执行款到账。

“案件被执行人多,没想到能这么快拿到钱。”银行负责人李先生感慨道。

“这得益于我们开发使用的一案一人一账户系统。”高明法院执行局局长杨伟锋告诉记者,被执行人多的案件容易发生款项来源不明问题,为此高明法院率先开发使用一案一人一账户系统,执行通知书自动按被执行人生成各自的子账户,省去逐笔核对划扣记录、确定缴款人的麻烦,缩短退付时间,大大提高了胜诉权益兑现效率。

这是佛山法院推进执行款项“一键付”为民服务举措的生动实践。2023年,佛山市执行款项退付平均用时缩短至3天。

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据悉,2023年佛山中院推出的为群众办实事十大举措中与互联网关系密切的就有六项。随着“诉讼纠纷云调解”“上诉案件网上立”“律师调查令网上办”“人口信息全国查”等服务举措持续落地,佛山法院全流程智能化的“互联网+”诉讼服务体系已逐渐形成,当事人调解、立案、开庭、领取文书都可以在网上完成。

各区法院也纷纷出实招、使妙招,以数智赋能推动诉讼效率加倍,实现服务“零距离”——

顺德法院在全省率先推出金融案件一站式法律服务,构建集立案登记、诉前调解、财产保全等于一体的线上诉服中心。

三水法院深度运用AI机器人技术与送达辅助服务,有效提升电子送达率。

南海法院创新对辖区经济社会运行开展司法大数据体检,“数助决策”项目获全国法院司法大数据示范应用一等奖。

数据显示,2023年佛山法院网上立案、庭审案件超16万件,电子送达突破87.3万次,佛山法院一站式质效评估全省第一,真正做到让法官获得“数字便利”,让群众享受“数字正义”。

“法院+”

司法护苗奏响“合唱曲”

大文和小明是两兄弟,在父母离婚后,一审判决大文由母亲抚养,小明由父亲抚养,母亲不服提起上诉。审理过程中,佛山中院民一庭庭长、承办法官刘红发现,父母都强烈表达了抚养小明的意愿,并希望由对方抚养大文。

“为什么没有人想要我……”大文知道父母争抢小明不愿抚养自己,再加之不想与弟弟分开,情绪十分低落,渐渐地脸上也没有了笑容。

“要引导父母给予同等关爱,把对孩子的伤害降到最低。”在刘红看来,审理家事案件不能只当法律的执行者,更要做亲情的守护者。按照佛山中院出台的《关于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操作指引》(以下简称《操作指引》),刘红决定携手妇联家庭教育指导师,向大文父母开展家庭教育指导“黄色”等级的专业心理疏导。

“从孩子的角度多做考量,倾听和尊重孩子的意见,虽然不能生活在一起,可多抽时间看望……”经过庭前、庭中、庭后、判前4轮面对面的指导,大文母亲接受了一审判决,同意将小明送到前夫处。此外,两人还达成共识,互相支持对方行使探望权,让两兄弟在两家轮流共度节假日,化解孩子的不安情绪。

“家庭教育是‘家事’,更是‘国事’,需要全社会共同关注。”刘红如是说。

循着这一思路,佛山法院在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伊始,就着手联合妇联、民政、教育等相关部门,着力打造“知子同行”护苗品牌。在全省率先与妇联挂牌共建佛山市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法院站,让“依法带娃”有了新阵地;出台全省首份《操作指引》,划分“绿、黄、橙、红”层级分类开展家庭教育指导,让“一个家庭一套方案”成为可能;搭建“家庭教育结对试点学校”,2023年开展送法进校园20余场次,力促“依法带娃”由“独奏曲”变成“合唱曲”。

佛山中院还将“依法护苗暖心田”工作列入2023年度全市法院为群众办实事十大举措重点推进。据统计,2023年共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20份,开展专门家庭教育指导179次,佛山法院2个案例入选全省法院家庭教育指导典型案例。

“审判+”

能动司法找到“最优解”

“法官,现在我明白电梯已经交付,不应该告电梯公司。但是,这件事我一定要个说法。”放下电话,禅城法院祖庙法庭许祝华法官陷入了沉思。

三年前,林伯所在的小区要加装电梯,因为担心施工方案对墙体改造会引发安全隐患,林伯提出异议并投诉,导致加装暂时搁置。一年后,大部分业主达成共识,与建梯公司签订协议,相关职能部门勘查后认为施工方案无安全问题,林伯这才打消顾虑,提出补交出资并使用电梯。

“如果不是他阻挠,我们早就用上电梯了。”林伯的请求遭到了其他业主的反对。

2023年1月,电梯建成投入使用,林伯只能“望而却步”。一怒之下,他将建梯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公司协助其签订加装合同,并交付电梯卡。法院以电梯公司并非适格被告驳回起诉,林伯没有上诉。

案件是结了,但矛盾仍未化解。考虑到林伯会继续信访投诉,且他出行不便的问题也亟待解决,祖庙法庭将案件导入“访调援法”一门式工作机制推进矛盾实质性化解。

“林伯70多岁了,又住在顶层,没有电梯确实很不方便。”

“他一开始也是担心大家的安全问题,并不是故意阻挠。”

法官和街道办调解员多次来到林伯所在小区进行协调,经过多番劝解沟通,业主基本同意林伯道歉后即可使用电梯。

但事情没有那么顺利。原来,电梯加装后业主对电梯验收维保、账户余额是否分配等问题仍存在诸多意见,相比这些关乎所有业主的“大问题”,林伯的用梯“小事情”大家自然不放在心上,配合解决的积极性不高。

“问题逐个击破,纠纷一揽子解决。”法官和调解员积极联合司法所、街道、村居、住建部门等与业主召开协调会,推动业主放下成见,就争议的“大问题”“小事情”投票表决,最终达成一致解决方案,并将电梯卡当场交给林伯,现场掌声雷动。

“再多走一步,多做一点。”在许祝华看来,案件审结不是终点,实质性化解纠纷才是最终目的。

第二批主题教育伊始,佛山中院就把“建立诉讼全流程指导机制”纳入“为民办实事”清单,印发《关于贯彻能动司法理念强化诉讼指导服务的工作指引(试行)》,在全市法院建立起诉前、诉中、诉后全链条实质解纷诉讼指导服务机制,以“审判+”的能动司法理念提升实质解纷水平。

在诉前,设立“一案一指导员”,指导开展诉前调解,提示法律风险;在诉中,探索“集中调解+示范判决”带动同类批量案件高效解决;在诉后,开展判后司法服务,对涉特殊群体或潜藏风险的案件,通过回访约谈深入化解矛盾,建立信访“首接责任制”,第一时间开展判后答疑……

据统计,2023年佛山法院案-件比为1:1.42,全省排名第三,力争纠纷一次性解决,不让人民群众在程序里面兜圈圈。

接下来,佛山法院将继续以“如我在诉”的要求提升司法便利度和纠纷化解实效,把实事办到群众心坎上,不断增加“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的含金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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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佛山日报

编辑:罗令宙

审校:吕慧敏、冷瑞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