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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报记者 大秋

临近春节,年终奖如何缴纳个税更划算牵动着无数工薪族的心。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全年一次性奖金(俗称年终奖)个人所得税政策延续到2027年底。也就是说,居民既可以选择将年终奖单独计税,也可以选择将年终奖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税,到底哪种计税方式更合算呢?为此,苏报记者邀请税务专家来给大家算一笔税收账。

优惠政策延续4年

苏州吴城税务师事务所所长杨忠介绍,去年8月,财政部、税务总局出台政策,将年终奖单独计税的优惠又延续了4年,至2027年底。

那么,如果选择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政策,应该怎么计算个税呢?杨忠介绍,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规定: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规定的,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公告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以小李为例,他取得年终奖50000元,选择享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政策。

在计算税款时,用50000元除以12个月得出全月应纳税所得额4166.7元;参照《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适用10%税率,速算扣除数210;根据公式“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即50000×10%-210=4790元,小李年终奖应缴纳个税为4790元。

哪个计税方式更划算

年终奖是选择单独计税还是合并计税,哪一个更划算呢?对此,杨忠表示,年终奖如何选择计税方式,建议纳税人根据自身情况进行选择。

杨忠给记者举了一个例子。王女士全年工资300000元,年底奖金24000元,假设可享受三险一金、赡养老人等扣除共44000元。

如果选择合并计税。那么,王女士全年应纳税所得额为:300000+24000-60000-44000=220000,适用20%的税率,最终王女士全年应缴纳的个税为:220000×20%-16920=27080元

如果选择单独计税。年终奖24000适用3%税率,无速算扣除数,年终奖应缴纳个税为:24000×3%-0=720元。

其他综合所得应缴纳个税为:(300000-60000-44000)×20%-16920=196000×20%-16920=22280元。那么,王女士全年应缴纳的个税为:22280+720=23000元。

两种方式下,个税相差4080元,王女士选择单独计税更划算。

杨忠也给大家介绍一个比较简单的计算方式,就是纳税人可在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时,登录个人所得税App,通过申报表【工资薪金】——【奖金计税方式选择】,分别选择【全部并入综合所得计税】或【单独计税】,个税App会自动算出结果,再进行决定选择哪种方式。

注意年终奖“临界点”

此外,记者还了解到,根据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会产生新的年终奖临界点,发生“年终奖多发一元,到手收入少千元的”现象。

比如说,市民张女士年终奖为3.6万元,个税需要缴纳36000×3%=1080元,到手34920元。如果多发一元,也就是发放36001元年终奖,个税需要缴纳36001×10%-210=3390.1元,到手32610.9元。“相比之下,多发一元年终奖,到手收入反而少了2309.1元。”杨忠建议单位的财务人员关注这些年终奖的临界点。此外,14.4万、30万、42万、66万、96万也是临界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