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4日至16日,西双版纳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后胜利闭幕。

本次会议应出席代表271名,实到249名,符合法定人数。

大会表决通过了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西双版纳州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西双版纳州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的决议、西双版纳州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西双版纳州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森林资源保护条例(修订草案)》、废止《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的决定。

据悉,《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野生动物保护条例》于1996年4月2日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1996年7月24日云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批准施行。《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野生动物保护条例》共21条,涉及保护野生动物的种类、地域范围,管理单位的保护管理责任制、相关经费保障等内容,针对违法违规的行为也明确了相关处罚。

本报记者 赵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