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赔付中常见问题
四川省职工保障互助会
常/见/问/题/汇/总
为了解决职工在赔付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现对职工特别重视、咨询较多的赔付疑问进行整理汇总,供职工参考了解。
0 1
职工随时可以申请赔付吗?
注意:有时间限制!
五种保障计划,根据川工办发(2020)39号文件规定,有两个不同赔付时限:
①90天限制:住院医疗赔付是在医保结算之日起90天内进行申报;
②一年之内:女职工大病(十年期)保障、女职工大病-B保障、重大疾病保障、意外伤害保障赔付是需要在患病或者发生意外伤害之日起,一年内进行申报哦(患病时间按确诊的病理报告时间或手术时间或入院时间计算)。
0 2
职工能领取多少互助金?怎么计算?
①住院医疗:(根据医保结算单计算)
示例1:
保障期内第一次申请:互助金=实际起付金额(1100)*80%+〔符合政策范围金额(4380.82)-实际起付金额(1100)-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2755.89)〕*60%=1195元。
示例2:
保障期内第一次申请:互助金=本次起付线(400)*80%+〔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费用(6195.02)-本次起付线(400)-基本医疗保险(5018.49)〕*60%=786元。
若是保障期内第二次申请,则上述比例均为40%。
②女职工大病互助保障(十年期)、女职工大病互助保障计划-B(两年期)、重大疾病互助保障:(根据参保份数,定额赔付)
③意外保障计划:
赔付金额=基数*给付比例,基数根据意外的不同类型来确定,分别为2万、10万、100万,给付比例根据职工的伤残鉴定等级确定从10%到100%。
0 3
“住院医疗”不予赔付的情况有哪些?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未报销的住院费用,住院医疗互助保障不予赔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1)经生育保险报销后的本次住院费用:
(2)经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报销后的本次住院费用
(3)所有门诊治疗费用(包括普通门诊、特殊疾病门诊、门诊慢性病等)
04
当前有两次住院,该如何申报?
若职工当前有两次住院资料均在医保结算90日内,但都还未发起申请,需要先提交第一次(住院时间在前的)住院医疗互助金申请资料,待第一次申请审核通过,系统中状态变为“待转账”时,方可提交第二次资料。
若先提交了第二次住院的资料,则第一次住院资料无法再提交。
来源:四川省职工保障互助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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