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2024年1月16日消息,四川亿帆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因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被凉山彝族自治州财政局警告,罚款17416.5元(按照本项目采购金额3483300元的千分之五计算)。
据公告内容,四川亿帆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之规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和《四川省财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政府采购类)(2018年版)进行处罚。
四川亿帆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构成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规行为。凉山彝族自治州财政局对其进行了警告,并罚款17416.5元。
本文源自金融界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