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涵江区发改局发布
关于涵江区白塘湖片区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拟于涵江区白塘镇南环城路与
溪苑街交叉路口东南侧
建11幢高层住宅楼
总建筑面积267334.39平方米
及相关配套建设
项目概算总投资130494.67万元
建设工期36个月
具体内容如下
莆田市涵江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涵江区白塘湖片区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涵发改〔2023〕271号
莆田市涵江区城市建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审批涵江区白塘湖片区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请示》及有关附件悉。结合有关部门及专家组评审意见,经研究,同意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的初步设计和工程概算,并就项目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涵江区白塘湖片区项目(项目编码: 2202-350303-04-01-776820 )。
二、建设地点:涵江区白塘镇南环城路与溪苑街交叉路口东南侧。
三、项目业主:莆田市涵江区城市建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拟建11幢高层住宅楼,总建筑面积267334.39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 210754.80 平方米),配套建设有绿化工程、广场、道路及地面非机动停车场、综合管网工程、供配电系统、消防系统等。
五、主要设计标准:
(一)主体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 50 年。
(二)建筑防火等级为一级。
(三)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
(四)工程按地震基本烈度 7 度抗震设防。
六、项目概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概算总投资130494.67万元, 其中:建安工程费 101644.30 万元,工程建设其它费用 18263.33 万元,基本预备费 1918.52 万元,涨价预备费 1918.52 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 6750 万元。项目建设资金由财政拨款、上级补助收入及向银行贷款解决。
七、建设工期:36个月。
八、工程施工与环保:按照施工规范要求,组织施工,进行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切实落实环境保护措施和节能措施。
据此批复,请项目单位进一步优化完善设计方案,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要求,加强管理,落实环境保护措施和安全生产措施,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按期完成建设任务。
附件:涵江区白塘湖片区项目概算表
莆田市涵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 年 12 月 29 日
附件
▌编辑:小吴同学
▌校对:小陈同学
▌审核:蔡蔡子
▌来源:闽中网转自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政府网站
▌法律顾问:陈少东律师(微信:nxnx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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