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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需工作经验,高薪酬、周末双休,不会的老员工帮忙带”

“只要在新媒体行业,保障你五年内不会没有工作,不会丢掉饭碗”

“保证入职福州、成都、深圳、长沙的合作公司”“刚开始底薪4k左右,按部就班3个月后能拿到8k,沉淀一年后能有1w左右”......正在找工作的你,面对这些就业承诺,会不会心动?

小心!可能是诈骗陷阱!近日,鼓楼法院审结一起以“招转培”为套路的合同诈骗案件。

“招转培”, 即招聘转培训的简称,是指一些公司打着招聘人员的旗号,以求职者工作经验不足为由,向其推荐包就业的岗前培训,并要求求职者向指定借贷机构贷款上万元,用来支付培训费用。而培训结束后,这些机构往往难以兑现承诺,或推荐工作与承诺相差甚远,导致求职者既未实现就业,又陷入借贷的“圈套”。

基本案情

2022年9月起,被告人王某某、傅某、林某等人在砺鹰(福州)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砺鹰公司)不具备教育培训资质的情况下,采用“招转培”模式开展公司运营,即由砺鹰公司市场部员工在各大招聘网站发布“高薪”“零门槛”虚假招聘信息,吸引应聘者关注。市场部前端客服将社会经验不足的求职者筛选出来,使用公司的话术邀约至公司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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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者会被安排三天的试岗,之后市场部组长以能力不足、不符合就职要求等为由,诱导被害人签订就业培训合同,虚构公司在全国有七万多家合作企业,给予应聘者承诺培训后有五年的高薪就业保障,培训后可以安排高薪工作或在其推荐的合作公司就业,骗取应聘者向贷款公司以贷款的形式支付高昂的培训费每人19800元/50天。

截至案发,已有80余名被害人报案,被骗金额共计人民币80余万元。

法院审理

鼓楼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某、傅某、林某等8人共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招转培”模式经营手法,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合同诈骗罪,综合考虑被告人具有如实供述自己罪行、自愿认罪认罚且全部退赃、退赔并取得被害人谅解等法定及酌定量刑情节,故依法判处8名被告人三年至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以相应的罚金,对其中符合缓刑适用条件的适用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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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不少地区的求职者遭遇“招转培”套路不法分子利用劳动者“求职若渴”的心理以保障就业、高薪就业的名义,设置“招聘陷阱”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法官提醒

经办法官提醒,应聘工作本身并不需要额外费用。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求职者在找工作时,如遇需要培训并办理培训贷的情况,一定保持高度的警惕,核实有无收费的法律依据,并注意保留相关的证据材料,一旦发现自己上当受骗,应在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