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公告

为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保障村级社保工作顺利开展,依据关于印发《北京市社会公益性就业组织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京人社就发[2014]170号】和《平谷区社会公益性就业组织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制定本招聘公告

01

招聘岗位人数

村级劳动保障协管员 1 人

02

岗位职责及要求

村级社保相关工作,全镇统一调配使用。

03

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40/50,零就业家庭其中一项

(二)招聘条件

1、高中及以上学历,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办公软件

2、具有本镇户籍。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无吸毒史。(需提交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未患重大疾病及慢性病,无精神病史。(需提供平谷区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

5、吃苦耐劳,踏实肯干,遵守工作纪律。

04

工资待遇

享受公益性岗位待遇(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五险一金)

05

招聘程序

1、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持报名材料到村委会报名。

2、村委会汇总报名情况后上报到镇就业服务中心。

3、镇就业服务中心对村委会上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4、符合初审条件的报名人员进入笔试面试。

5、笔试面试后按总成绩(笔试成绩50分,面试成绩50分,总分100分)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6、公示无异议且体检、政审合格人员,镇就业服务中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7、录用人员经用人部门(单位)培训合格后上岗。

06

报名时间及所需材料

(一)报名时间

2024年1月20日- 2024年1月22日

(二)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岗位报名表(见附件),二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农业户籍:《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非农业户籍:《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文字:镇就业服务中心

图片:镇就业服务中心

审核:崔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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