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进口甲酸甲酯清关申报|代理报关操作指南
甲酸甲酯,别名蚁酸甲酯,化学式为HCOOCH3,是一种酯类有机化合物,为无色有香味的易挥发液体,与乙醇混溶,溶于甲醇、乙醚,容易水解,潮湿空气中的水分也会使其发生水解,是重要的有机合成中间体,具有广泛的用途,可直接用作处理菸草、干水果、谷物等的烟薰剂和杀菌剂,也常用作硝化纤维素、醋酸纤维素的溶剂,在医药上,常用作磺酸甲基嘧啶、磺酸甲氧嘧啶、镇咳剂美沙芬等药物的合成原料。
进口甲酸甲酯需要注意的有:
1.进口海运甲酸甲酯(整柜)到港前货主需要像海事局申报,不然会面临高额罚款
2.所有进口危险品需要做法检申报,接受检验检疫
3.所有甲酸甲酯需要加贴中文危险品标签,建议有条件的情况下国外黏贴,不然查验的时候会面临整改产生额外费用
4.包装需要符合容纳危险品要求,包装上要有UN包装标记号
进口甲酸甲酯清关单证一般需要:
1.提单
2.INVOICE
3.装箱单
4.企业符合性声明
5.是否添加稳定剂声明
6.MSDS中文翻译件
7.中文危险品标签(中文GHS标签)
MSDS很重要,要准确,因为中文危险品标签也是按照中文MSDS上信息做的。
进口甲酸甲酯清关申报流程:
到港前危险品海事局申报(整柜)——报关——缴税放行(海关查验放行)——检验检疫查验(查验包装,中文标签,核对资料等)——检验检疫整改(放行)——提货——商检调离查验(如有)
知识拓展:
海关监管方式代码和适用范围之进出境展览品
一、定义及代码
进出境展览品是指外国来华或我国为到国外举办经济、文化、科技等展览或参加博览会而进出口的展览品及展览品有关的宣传品、布置品、招待品、小卖品和其他物品。
本监管方式代码为“2700'’,简称“展览品”。
二、适用范围
(一)进出境展览品主要包括:
1.在展览会、交易会、会议及类似活动中层示或者使用的货物,包括:
(1)为了示范展览会展出机器或者器具所使用的货物;
(2)设置临时展台的建筑材料及装饰材料;
(3)宣传展示货物的电影片、幻灯片、录像带、录音带、说明书、广告、光盘、显示器材等。
2.上述所列活动中使用的交通工具及特种车辆。
3.其它经海关批准用于展示的进出境货物、物品。
(二)以下情况不适用本监管方式:
1.ATA单证册项下的暂准进出口展览品,持证人免填报关单。
2.不复运出(进)境而留在国内(外)销售的进出境展览品,按实际监管方式填报。
3.在商店或者其他营业场所以销售国外货物为目的而组织的非公共展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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