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示信息,汕头市潮阳区海门镇坑尾股份经济联合社于2005年,在广东省汕头市潮阳区海门镇坑尾村面前洋坊涉嫌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设临时市场,并于同年完工,占地面积为0.988亩,地类为建设用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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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汕头市潮阳区海门镇坑尾股份经济联合社被海门镇人民政府处以罚款0.659(万元),并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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