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

阜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月双清小区

违建行为进行了处罚

安徽徽创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未按规划实施建设“明月双清小区”项目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罚款3529.39元,没收违法收入4949469元。

来源 | 阜阳新闻网

编辑 | 江凯 责编 | 刘利娜 审核 | 王腾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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