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加快永州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中发〔2020〕19号)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办发〔2021〕40号),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湘发〔2023〕3号),湖南省教育厅《关于湖南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湘教发〔2023〕3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稳步推进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简称“中考”)、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和基础教育评价改革,更好落实“双减”政策,引导学校实施德智体美劳全面育人,持续提高教育质量,充分发挥招生考试改革导向作用,推动永州教育高质量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二、总体目标
完善中考管理制度,构建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模式和规范有序、监督有力的考试管理机制。积极稳妥做好中考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
三、主要任务
(一)做好考试组织实施工作。根据省教育厅《关于湖南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湘教发〔2023〕31号)精神,从2024年起,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行全省统一命题考试。《湖南省义务教育课程实施办法(2022 版)》所设定的初中阶段国家课程和湖南地方课程科目全部纳入中考范围。我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文化科目使用全省统一命制的试卷,包括九年级的语文、数学、外语(含听力)、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和八年级的生物学、地理。以上科目的考试方式、考试时长、考试时间按省教育厅文件执行。
物理、化学、生物学实验操作及体育与健康采取现场测试,信息技术采取上机考试,由市教育局根据省教育厅公布的考试标准及要求制定实施细则。音乐、美术、劳动、综合实践活动、湖南地方文化常识等科目考试采取过程性与终结性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市教育局制定统一要求,成绩以等级方式呈现,结果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市县两级具体组织实施。
(二)改革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办法。按照省教育厅《关于湖南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湘教发〔2023〕31号)要求,我市实行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考查成绩,并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
2024年,全市普通高中招生录取,以分数形式呈现的考试科目为:初三年级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历史、道德与法治、体育与健康等8科,分值按比例进行折算。其中:语文120分、数学120分、外语(含听力)100分、物理80分、化学50分、历史80分、道德与法治50分、体育与健康50分,总分值650分。我市2024年初中毕业学生在省里中考方案出台前,已经完成生物学和地理两门学科学业水平考试,且成绩以等级形式呈现,该成绩只作为学生初中毕业依据,不影响普通高中录取。
从2025年开始,全市普通高中招生录取考试科目为:初三年级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历史、道德与法治、体育与健康及初二年级生物学、地理等10科,成绩以分数形式呈现,分值按比例进行折算。其中:语文120分、数学120分、外语(含听力)100分、物理80分、化学50分、历史80分、道德与法治50分、生物学50分、地理50分、体育与健康50分,总分值750分。
从2023年秋季招收的初中一年级开始,物理、化学、生物学实验操作及信息科技考试,以分值计入高中阶段招生录取总分。此前学生的物理、化学、生物学实验操作及信息科技考试均以等级呈现,不纳入高中阶段招生录取总分。
2024年普通高中学校招生优惠加分政策项目为:烈士子女(凭民政局证明及烈士证原件)加20分;少数民族考生(凭父母身份证、学生身份证、户口簿等证明资料),聚居县(乡)的加10分,散居的加5分;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加10分(凭户口簿和父母身份证、学生身份证);现役军人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规定执行加分。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加分。
从2025年起,参照《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享受民族优惠政策考生资格审核办法》(湘民宗通〔2023〕10号)文件精神,少数民族自治地区由当地制定中考少数民族优惠加分政策,非少数民族自治地区全面取消少数民族优惠加分。
学生修满初中三年并完成课程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所有科目总成绩达到合格且综合素质评价达到C等及以上等级的为具备初中毕业资格。补考方案由各县市区(管理区)教育局按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及初中毕业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并组织实施,市直学校的补考纳入学校所在区教育局统筹管理。
(三)健全完善综合素质评价。综合素质评价是对学生全面发展状况的观察、记录和分析,是培育学生良好品行、发展个性特长的重要手段,充分反映学生的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注重考查学生的日常行为规范养成和突出表现。综合素质评价以学生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五个维度为主要评价内容,客观记录学生的成长过程,促进学生全面且有个性发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既有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四个等级呈现,也有写实性评价报告。对评价结果为D等的学生须报学校行政会议集体研究审定。各初中学校要为每位学生建立规范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统一管理。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中招录取的重要参考。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市区(管理区)教育局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一把手”负责制,加强领导,成立工作专班,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研究制定落实中考改革的政策措施,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坚决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强化条件保障。各地各校要落实主体责任,健全改革推进机制;强化师资力量和实验室、计算机教室、体育、艺术器材等设施设备保障,维持正常教学需求。要加强考试条件建设,承担中考组考任务的学校要全面完成标准化考点建设。
(三)强化教学管理。全面落实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开齐开足国家规定课程,不得随意增加或减少课程门类。严格按照课程标准开展教学,合理安排教学计划,不得提前结课备考、违规统考,要持续深化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四)强化学籍管理。各地各校要依托学籍管理系统等大数据信息,严格排查,防止在籍学生缺考、漏考,精准掌握在籍学生未在当地报名的原因、去向情况。要落实报名点学校报名审核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报名资格的审核,确保程序规范、信息准确。同时,要做好永州籍学生在外地就读返回本地参加考试的报名工作。
(五)强化宣传教育。各地各校要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和当地主流媒体以及致家长一封信、家长会等方式,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力度,及时公开公布中考相关信息,将应知须知的中考招生及其改革政策告知每一名学生及其家长,切实加强中考政策和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解读宣传和正确引导,及时回应学生、家长和社会关切,推动改革顺利进行。
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零陵人零陵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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