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寻求味蕾“刺激”
有人竟然以身试法
案情回顾
近日
汨罗公安森警大队
联合古培、城北派出所
破获1起非法狩猎案
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5名
抓获现场▲
森警大队民警
在工作中获取线索
川山坪镇应某可能非法狩猎
1月19日凌晨1时许
办案民警“守株待兔”
将狩猎归来的
应某、陈某等5人当场抓获
查获涉案气枪1支
热成像仪3台、野生动物3只
作案工具及猎物▲
经进一步搜查
民警在其家中冰箱内
又查获野生动物冻品若干
非法猎捕的野生动物▲
经讯问
应某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自去年11月至今年1月间
应某在无持枪、狩猎证的情况下
多次伙同陈某等人
采用气枪、热成像仪等禁用工具
在夜间猎杀国家“三有”野生动物
竹鸡、野鸡、野兔等
对犯罪嫌疑人讯问▲
目前
应某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陈某等4人被行政处罚
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公安科普】
“三有动物”,你听说过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三有动物”指的是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比如:各类松鼠、麻雀、刺猬、黄鼠狼、青蛙、壁虎、野鸡、各种蛇类等。
此外,根据2023年6月30日国家林草局正式发布的 《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最新的“三有动物”包含1924种,其中兽类91种、鸟类1028种、爬行动物450种、两栖动物253种、昆虫类96种、蛛形纲动物2种,寡毛纲动物4种。
【公安提示】
野生动物是维持生态平衡的重要组成部分,一口野味吃的不是文明和健康,而是野蛮和病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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