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的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提到一起利用微信等社交软件工作牵出的“隐形加班”案件。记者获悉,该案是全国首例在裁判文书中明确“隐形加班”问题的案件。针对网络时代“隐形加班”现象,法院将下班后利用微信付出实质性劳动依法认定为加班,保障了劳动者的“离线休息权”。
该起案件中,劳动者李某起诉公司向其支付2019年12月21日至2020年12月11日的加班费。李某所主张的加班内容系其下班后,在微信或者钉钉等软件中与客户或者同事进行沟通交流付出的劳动。但公司却认为,这不属于加班。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李某在部分工作日下班时间及休息日利用社交媒体工作已经超出了简单沟通的范畴,该工作内容具有周期性和固定性的特点,有别于临时性、偶发性的一般沟通,体现了用人单位管理用工的特点,应当认定构成加班,据此判决某公司向李某支付加班费3万元。
该案判决创造性地提出“提供工作实质性”原则和“占用时间明显性”原则作为对“隐形加班”问题的认定标准,顺应了数字时代劳动形态的变化趋势,切实保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入选“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2023年度十大案件”候选案例。
来源: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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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回村都莫名的激动高兴,因为我这里出生,在这里成长,这里还有父母,还有熟悉的亲人。……
但是激动之时却有一种惆怅,村里基本上没有年轻人了,都是50岁以上的老人了,三十年过去了,他的样貌与记忆中的没有什么改变,只是比小时候缺少了生机,多了些许荒凉 ……做为80后的我,从上高中起就很少在村里呆了,现在工作了,每年回去的次数多了却呆的时间更短了,只有过年的时候能多呆几天过年的时候是村里最热闹的时候,年轻人从各地赶回村里,陪父母过年,村里的人一下子比平日里多了许多,也多了许多欢声笑语,但是同儿时比较,也显得很平淡乏味,再也找不回年少时的感觉!村里的70后80后90后基本都奔向了城市,这是城市化进程发展的必然阶段,但是也有些许无奈,因为村里实在太穷了走向城市的农村人有的发展的很好,在城里有房有车,有的发展的很一般,租住在城市的城乡结合部,也就是所谓的棚户区
只要人们离开了农村就不想回去了,虽然对城市感到陌生,找不到存在感,对城市依然迷茫,但是却不敢再回农村,因为回去了更可怕,不知道该如何生活。
生活在城里的农村人,享受不到城里人上学、就医的便捷,因为我们的户口依然在农村,我国特色的社会制度造就了一批特殊的人群,我们为城市的崛起付出了汗水,付出了努力,城市却接纳不了我们。
虽然现在进行了十个全覆盖,却无法覆盖农村的荒凉,致那些在城里拼搏,却无处安放灵魂的人们,因为我们的根在农村,却无法回去——再也回不去的农村!!
所以人们必须得离开农村,离开父母,为了自己的梦想去城里打拼,说是梦想,其实大多人并没有什么梦想,只是为了多挣钱,改善自己的生活。。
虽然现在进行了十个全覆盖,却无法覆盖农村的荒凉,致那些在城里拼搏,却无处安放灵魂的人们,因为我们的根在农村,却无法回去——再也回不去的农村!!
来源:呼和浩特热线旗下平台每天乐乐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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