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全民产权意识的提高,注册商标的人也越来越多,也有越来越多的商标被驳回,可以说商标被驳回越来越成为常态了。商标驳回是指注册的商标经商标局审查有违商标法不予注册,申请人如果对商标局的驳回理由不服,可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复查审议。

那么问题就来了,为什么有那么多商标会被驳回呢?商标注册驳回的原因主要是哪些呢?

商标被驳回的原因

1、商标已被他人注册

在我国,注册商标遵循在线注册原则,也就是说,如果有多个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那么商标局受理的会是最先提出注册商标的那个,而不是后者。因此,审查员就会根据“申请在先原则”,驳回后提出申请的企业或个人。

2、商标近似被驳回

如果两个商标在文字字形、读音、甚至图形构图、颜色等方面近似,容易被公众产生误认和混淆的,就会被认定为商标近似被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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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在商标取名和logo商标设计时,如果刻意模仿其他品牌,产生傍名牌的想法,则有非常大的可能被认定为近似商标而被驳回。商标近似是最常见的驳回原因,也是最容易产生误判的地方,所以需要谨慎对待。

3、商标缺乏显著性

或者是新申请的商标过于简单,比如字数较少、只使用了简单的线条和形状等,审查员就会认为该商标不具备可识别性和区分性,也就是说申请的商标区分不明确,具体指商标使用在具体的商品或服务时,缺乏显著性,因此会驳回该商标。

4、违反商标禁止性条款

根据我国《商标法》第十条规定,关系国家名称、军队标志、国际组织标志、红十字、红新月、民族歧视性欺骗性、有害道德风尚及不良影响、有关县级区划的地名等;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上述就是关于商标注册申请被驳回的常见原因。在商标申请之前,要了解清楚商标法规定,不得随意命名。而当商标被驳回时,可以进行驳回原因分析。如果不知道商标被驳回的原因就盲目的提出商标驳回复审请求,那么其结果很有可能是再一次被“驳回”。

分析驳回原因后,可以考虑是否进行商标驳回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