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证儿童友好

共筑美好生活

Children's happiness

广东省儿童友好摄影、绘画比赛活动

儿童友好是指为儿童成长发展提供适宜的条件、环境和服务,切实保障儿童的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参与权。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儿童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坚持儿童优先原则,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推动《广东省儿童友好城市实施方案》落到实处,省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发展促进会等单位将以“见证儿童友好 共筑美好生活”为主题,开展儿童友好摄影、绘画比赛活动。

活动详情

组织单位

指导单位:

广东省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广东省妇女联合会

广东省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发展促进会

广东省妇女儿童活动中心

协办单位:

广东省摄影家协会

活动时间安排

投稿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3月31日

评审时间:2024年4月中旬

颁奖时间:2024年5月下旬(暂定)

展览时间:2024年5月下旬-6月(暂定)

活动内容

1. 以儿童友好为视角,从社会政策、公共服务、权利保障、成长空间、发展环境等方面着手,用画笔表达或用相机手机等设备记录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给儿童群体生活及精神面貌带来的变化与进步,抒发对儿童友好的期待与祝愿,反映全社会力量共同支持儿童成长发展的画面。

2. 以男女平等为切入点,宣传树立男女平等理念,让男女平等成为社会共识、时代风尚。

作品类别、要求及分组

摄影

1.要求立意鲜明、场景真实、视觉突出、内容生动、摄影语言丰富、图像品质优异。形式、风格、单幅、组照(限4-12幅,每组照为1件作品)、黑白、彩色不限。谢绝提供电脑创意作品,允许一定程度的后期处理,包括对影调和色彩等进行适度后期调整。彩色可以整体(不可局部)转变为黑白(含单色)。

2.设置小学低年级组(1-3年级)、小学高年级组(4-6年级)、初中组、高中组(含职高)、成人组5个组别。

绘画

1.包括但不限于水彩、水粉、漫画、中国画、绘本、油画、版画等表现形式。

2.绘画作品原件不超过4开大小(40CM*60CM),材料和表现形式不限;绘本作品对折后不超A4纸张尺寸,创作张数(含封面封底)为4-16页。

3.设置小学低年级组(1-3年级)、小学高年级组(4-6年级)、初中组、高中组(含职高)4个组别。

报名方式

个人报名

个人报名可通过点击下方活动海报,或通过“广东省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公众号,进入“儿童友好征集入口” — 点击活动海报,填写报名信息并按照要求上传作品图片。(详情可参考下方“个人报名指引”)

团队报名

团队(机构/学校)可批量报名上传作品,详情请联系工作人员。

作品上传图片为jpg格式,单张大小不超10MB

个人报名通道操作指引

第一步:注册账号

2. 在公众号内底部菜单找到“网上报名”,点击“儿童友好征集入口”进入本次大赛报名平台。

3. 点击“注册选手”,注册个人账号。填写手机号并接收短信验证码完成手机号验证。设置登录密码后点击“注册”按钮完成注册。

4. 参加过全国中小学生绘画书法作品比赛的选手,可凭往届参赛“手机号码”和“密码”直接登录。

第二步:添加学生

1. 完成注册,登录进入本次大赛报名系统,点击右下方“我的”按钮,进入“我的”页面,点击“学生管理”,进入学生管理列表。

2. 如无学生信息,可点击“添加学生”,进入学生信息填写页面,填写页面内带有“*”标签为必填信息。所属赛区选择“广东省”-地市。完成信息填写后,点击“提交认证”完成添加学生操作。若已有学生信息,可忽略本步骤,直接进入报名。

第三步:上传作品

1. 返回“首页”,点击相应活动图片的“马上报名”按钮,进入活动详情页面后,阅读大赛相关信息,点击“我要投稿”按钮进行报名。

2. 完成填写后仔细阅读并勾选相关选项,点击“提交”按钮完成活动报名。

第四步:完成报名

完成以上步骤后,即成功报名。

活动须知

奖项设置

(一)组委会将组织专家从作品创作构思、主题理念、展现能力、画面风格等方面进行评审。

(二)按各组别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三个奖项,优秀指导教师奖对应辅导学生最高奖项等级。摄影成人组不设置指导教师奖。对组织积极,发动面广的单位或机构颁发优秀组织奖。

参赛要求

(一)投稿者须保证对该作品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作品涉及的第三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法律责任由投稿者或其监护人负责。大赛提醒投稿者审慎注意著作权中其他相关法律规定。

(二)组委会将适时公布获奖作品名单并组织获奖作品进行线下集中展示。摄影类获奖作品须向组委会提供高精度电子文件,绘画类获奖作品须向组委会寄送作品原件(快递费自理),作品背面右下角注明本人姓名、作品名称、所在学校年级、指导教师、联系方式。不提供者视作自动放弃获奖资格。

(三)本次比赛所有参赛作品不收参赛费,不退稿。组委会有权将所有获奖作品的图片及文字说明用于公益传播,包括出版图书、画册及推荐相关媒体发表等,并在其公益广告、宣传、展览等活动中拥有使用权,并不另支付稿酬。作者享有作品的署名权。

(四)活动颁奖时间另行通知,参展作品由组委会统一装裱,费用由组委会承担。

(五)凡投稿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凡不符合参赛要求的作品,一经发现将一律取消相应资格。

(六)本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组委会所有。

其他安排

(一)精心组织、扎实推进。活动主办方成立儿童友好摄影、绘画比赛活动组委会,下设组委会办公室,专门负责活动的筹备、组织实施,推动活动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二)紧扣主题,确保效果。把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儿童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坚持儿童优先原则贯穿活动始终,紧扣“见证儿童友好 共筑美好生活”主题,围绕儿童友好、男女平等等内容,讲好我省儿童友好故事,展示儿童友好新风。

(三)加强宣传,扩大影响。组委会将积极报道活动开展以来的进展情况、宣传效果和参与收获体会、社会积极评价等。营造全社会支持儿童成长发展的良好氛围,切实增强儿童及家长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联系方式

联系人:司徒老师、何老师

电话:020-87378562;18127927362;18127927587

邮箱:szxhuodong@163.com

邮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明月一路22号

注:

您的每一次鼓励,都将是我们前进的动力。

中山市妇联编辑

来源:广东省妇女儿童活动中心

编辑:卢启昊

校审:杨沛 姜永斌

一审:卢章梅

二审:陈颖

三审:李宇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