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禅城人大官方网站消息,1月22日,佛山市禅城区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一批人事事项。

会议决定,免去:

张勇同志的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陈超同志的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阮惠雄同志的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南庄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杨振华同志的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任命:

张文娟同志为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王硕同志为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阮惠雄同志为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南都梳理发现,阮惠雄曾任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立案庭庭长、南庄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等,曾在2012年获得佛山市法院系统首届“十杰法官”称号;王硕曾就职于佛山市检察院,任办公室副主任;张文娟曾在南海区人民检察院工作,任南海区人民检察院刑检一部负责人。

采写:南都记者 孙振凌

信息来源:禅城人大、禅城区人民政府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