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图一时痛快去放炮......

为有效减少大气污染,不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顺应人民群众强烈愿望,保护安康碧水蓝天,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1月23日桂林市公安局叠彩分局向全体市民朋友发出提醒:

桂林市禁燃限方烟花区域

我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以下简称禁燃区)范围为泉南高速公路粟家互通至庙岭互通、包茂高速公路庙岭互通至池头互通、包茂高速公路池头互通至马面互通、桂林绕城高速公路粟家互通至马面互通路段组成的环道以内象山区、秀峰区、叠彩区、七星区、临桂区、雁山区、灵川县的城乡区域;除灵川县以外的县级人民政府所在地镇建成区以及国家机关办公场所、文物保护单位等特殊地点。禁燃区以外的区域则是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以下简称限放区)。在限制或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区域、地点以外,可以燃放烟花爆竹。

燃放烟花的注意事项

1、选购正规烟花爆竹产品:应在具有《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正规场所购买,不要到无证摊点、骑车兜售的不法商贩处购买。

2、注意保护耳朵:当烟花炮竹爆炸时,所发出的巨大噪声对听力有害,所以这时我们需要及时捂住耳朵,并且可以张开嘴巴来减少噪音对耳朵的冲击,也可使用棉球、耳塞进行保护。

3、孩子不能单独燃放:孩子不能单独燃放烟花爆竹,即便是那些所谓“安全”的儿童烟花也不能让小朋友独自燃放,更不能手持烟花打闹。

4、燃放场所要空旷:如果要燃放烟花爆竹,必须选择空旷无人的地方,不能靠近人员密集场所、建筑物、易燃易爆场所、树木、草丛等地,以免引发火灾或者意外伤人。

最后,叠彩警方提醒:违法燃放烟花爆竹,公安机关将依法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欢迎广大市民拨打“110”举报非法储存、运输、无证经营和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理解大家过年想放烟花的心情,但既然官方有规定那我们就遵守!平平安安过新年,开开心心和家人在一起比什么都重要!


▍内容来源:叠彩警局

▍图片来源:见标注(其余源于网络)

▍图文编辑:必被LQ的人字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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