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源:印象滨州综合邹平人大、博兴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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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2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邹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市人大代表辞去代表职务的暂行办法》规定和邹平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接受韩颖、张斌、徐建坤、孙美荣4名同志辞去代表职务请求的说明,邹平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4次会议决定:接受韩颖、张斌、徐建坤、孙美荣同志辞去邹平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其代表资格终止。韩颖同志的邹平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相应终止。

现予公告。

邹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1月24日

邹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30号

因工作变动,温健同志请求辞去邹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邹平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4次会议于2024年1月24日决定接受温健同志辞去邹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报邹平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备案,并报请滨州市人民检察院提请滨州市人大常委会批准。

现予公告。

邹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1月24日

邹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31号

邹平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4次会议,根据邹平市人民政府市长张谦的提请,于2024年1月24日决定任命:

郭辉为邹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列副市长第一位);

孙美荣为邹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决定免去:

刘志峰、张欣的邹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现予公告。

邹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1月24日

邹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32号

邹平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4次会议,根据邹平市人民法院院长李新国的提请,于2024年1月24日决定任命:

刘艳红为邹平市人民法院副院长。

决定免去:

王永峰的邹平市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现予公告。

邹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1月24日

邹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33号

邹平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4次会议,根据邹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于2024年1月24日决定任命:

罗振华为邹平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现予公告。

邹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1月24日

邹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34号

邹平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4次会议,根据邹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于2024年1月24日决定:罗振华为邹平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报滨州市人民检察院和滨州市人大常委会备案。

现予公告。

邹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1月24日

邹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35号

邹平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4次会议决定:邹平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1月29日至1月31日在魏桥创业集团总部礼堂召开。

现予公告。

邹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1月24日

邹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36号

邹平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4次会议决定,不是邹平市十八届人大代表的以下人员,列席邹平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一、出席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的政协委员;

二、在职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

三、担任过实职副县级以上领导职务的离退休老干部;

四、市直科级机关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含主持工作的副职);

五、各镇(街道)镇长(主任);

六、驻邹省、滨州市垂直管理单位主要负责人。

现予公告。

邹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1月24日

博兴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32号)

博兴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7次会议,根据博兴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于2024年1月24日任命:

初恒彬为博兴县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张路明为博兴县锦秋街道人大工委主任。

免去:

李云峰的博兴县锦秋街道人大工委主任职务。

现予公告。

博兴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