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进入2024年,就有两场火灾接踵而至:1月19日晚,河南方城县独树镇砚山铺村英才学校一宿舍发生火灾,事故造成13人遇难,4人受伤;1月24日15时许,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一临街店铺发生火灾。截至目前,事故已造成39人死亡、9人受伤……这两场火灾,造成了人员的巨大伤亡,损失无比惨重,令人极度心痛!相信很快全国各地又将掀起一轮对存在隐患的大排查。然而,针对这种现象,早在2015年,我就写过一篇时评,刊登在《每日商报》时评专版,进行了严厉地批评。现将那篇时评找出来重新推送,希望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和重视,从而避免类似的悲惨再度重演。
——卢江良,2024.1.25于杭州
(图片源自网络)
□卢江良
《厦门开展危险品安全大检查 适时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泉州全市今起开展危险品仓储安全大检查》《宁波开展危化品罐区安全大检查涉及企业280余家》《东莞海事部门开展危险品水上运输专项检查》《海口港开展安全检查危险品到港卸船直提不存储》……
笔者经网上搜索发现,自天津滨海新区化学危险品发生爆炸后,在短短一周内,全国很多地方政府第一时间指示各级、各部门要深刻吸取教训,并结合国家安监总局部署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深入“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了危险品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
应该说,当其他地方发生了安全事故,为防止本地区重蹈覆辙,便闻风而动开展专项安全检查整改,用“别人亡羊我补牢”的思路,把别人的教训当成自己的教训进行防范,套用《战国策·楚策》的话说:“亡羊而补牢,未为迟也。”这不能不算是一种明智之举。
但我们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这世上既然存在着“别人亡羊我补牢”的“好事”,也就无法完全排除“我亡羊别人补牢”的可能性。只要你的“羊圈”是破的(存在安全隐患),总有一天会遭遇“狼”的袭击(风险降临),你的“羊”迟早也会被“叼走”(造成损失)。
可令人难以想象的是,目前似乎存在这样一种情况:某些地方上的领导干部,对自己管着的“羊圈”有无“破了个窟窿”,要么一无所知,要么明明知道,也懒得去“修补”,总要等到“羊”被叼走,上级部门来追责了,才幡然醒悟,“临时抱佛脚”忙着去“补牢”。
甚至还存在这样的现象:自己暂且没“亡羊”,看到别人“亡羊”,赶紧“补牢”。一旦风波过去,补过的“羊圈”再怎么“破”,也就“事不关己”了。除非等到“亡羊”事件又发生,才会再忙乎一阵。如此周而复始,让群众深受其害,对政府公信力也造成了伤害。
也正因这种“惯性”作祟,给我国造成了巨大损失。据有关数据显示,近年安全生产事故和2002年比虽然每年都在下降,但总量仍然较大,重特大事故时有发生,非法违法行为仍然突出,安全隐患仍很严重,光2014年就发生了29万起事故,造成6.6万人死亡。
为此,笔者认为:“亡羊补牢”固然是渎职,但“别人亡羊我补牢”也应该追责。这说明你的“羊圈”虽未“亡羊”,但不知其“破”与“不破”,抑或虽知其“破”却迟迟未“补”。这两者其实都等于人为地为“狼”叼“羊”创造了有利条件,无形中成了“狼”的帮凶。
那怎样才能减少或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窃以为,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我们与其提倡“别人亡羊我补牢”的精神,实在不如发挥“防患于未然”的工作态度。在事故对我们的地方造成损失之前,先将其消灭在萌芽状态,这样才能确保你的“羊”永远不会被“狼”叼走。
2015.8.17于杭州
卢江良:凭着良知孤独写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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