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相识相爱不易

但当婚姻走到了尽头

双方决定办理离婚登记

那便好好告别那个

曾陪你走过一段路的人

然后重新调整心态

开始新生活

这份民政部门离婚登记超全指引

分享给有需要的朋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离婚登记申请

办理流程

办理条件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

办理地点

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

所需材料

1

结婚证;

2

有效身份证件;

3

户口簿;

4

离婚协议书。

5

居住证。

(双方当事人非广东省内户籍的,属“跨省通办”业务,应当提交其中一方的有效居住证

受理

婚姻登记机关按照《婚姻登记工作规范》有关规定对当事人提交的上述材料进行初审,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

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

离婚冷静期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的次日开始计算时间,期间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法定休假日结束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日。)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持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申请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

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离婚登记

办理流程

审查

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自冷静期届满日的次日开始计算期间,期间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法定休假日结束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日),持离婚协议书、结婚证、照片、有效证件申请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婚姻登记机关对不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不予办理。

登记(发证)

婚姻登记机关按照《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十八条至六十条规定,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男女双方各一份并自行保存,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全市各婚姻登记处目前已启动“网上预约+现场办理”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婚姻登记服务新举措,市民群众如遇网上预约系统预约已满,可以在当日前往各婚姻登记处现场申请办理婚姻登记

预约指南

目前深圳市各婚姻登记处均实行分时段预约登记制度。

预约时间

网上预约须提前1天,可预约15天内的号源,每天放号时间为上午8:30。

预约方式

方式一:“深圳民政”微信公众号

在菜单栏选择“便民服务—婚姻登记服务—登记预约”。

进入预约系统后,点击“离婚登记申请”,根据页面提示,选择男方、女方基本信息,选择办理网点及预约时间,最后填写双方信息完成预约。

方式二:“粤省事”小程序

点击菜单栏“办事”,选择“婚姻—离婚登记申请预约”。

填写男方、女方信息,选择办理网点及预约时间,然后对已填写的预约信息进行确认,确认无误后提交,并在预约信息提交后30分钟内完成材料上传。

方式三:“深圳民政在线”官网

http://mzj.sz.gov.cn/#information

选择“业务之窗—婚姻登记”。

进入婚姻登记网上预约系统,根据页面提醒开始预约,选择“离婚登记申请”,选择男方、女方基本信息,选择办理网点及预约时间,最后填写双方信息完成预约。

预约成功后,请提前准备好现场办理所需材料,并在预约时间内到场办理。

注意事项

请按照预约日期和时段到场报到。不能按约办理的,应当提前1天以上(含1天)取消预约。在30天内出现2次预约成功后未到现场办理的,也未提前取消预约的,视为爽约,须从爽约之日起15天后才能再预约。

离婚登记

常见问题答疑

问:双方户籍地均不在广东省,但有深圳居住证,可以在深圳办理离婚登记吗?

答:可以。双方户籍均非广东省户籍的,至少一方持有深圳市有效居住证,可以在深圳市任意一个民政部门婚姻登记处申请办理婚姻登记。

问:双方或一方户籍地在广东省的,但有深圳居住证,可以在深圳办理离婚登记吗?

答:可以。双方或一方户籍地在广东省的,无需提供深圳市有效居住证,可以在深圳市任意一个民政部门婚姻登记处申请办理婚姻登记。

还有其他想咨询的问题

可在评论区留言

或拨打我市各婚姻登记处咨询电话

进行咨询~

●福田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服务电话:0755-82520520

●罗湖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服务电话:0755-25608873

●南山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服务电话:0755-26661013

●盐田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服务电话:0755-22320204

●宝安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服务电话:0755-27751404

●龙岗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服务电话:0755-28948173

●光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服务电话:0755-88211351

●坪山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服务电话:0755-84622166

●龙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服务电话:19926415025、

0755-23336411-1

●大鹏新区婚姻登记处
服务电话:0755-28333039

●深汕特别合作区婚姻登记处
服务电话:0755—22100722

婚姻不易

且行且珍惜

愿大家正确理性地对待婚姻

来源:深圳民政

部分图片来源网络,如有侵权请告知

转载请注明以上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