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概要】
吉林市某村的李某一家自2009年开始筹划建设养殖场,并于2010年与该村委会签订了为期30年的土地承包合同。
2018年初,养殖场因建设高速公路而面临拆迁,李某和征收方因补偿多次进行协商无果。2018年3月23日,一群不明身份的人未经出示任何关于土地征收的法律文件就破坏养殖场的房屋。
面对征收方如此野蛮的逼迁行为,李某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经过多方的打听和比较,选择北京来硕事务所郭丹丹律师代理拆迁补偿案。
【办案经过】
郭律师首先着手的是核实土地征收的合法性问题,在拆迁律师指导下,当事人向吉林省国土资源厅申请就相关土地征收的信息予以公开,得到答复称省政府的征地批文没有下达。在没有征地批文的情况下,当事人的房屋竟遭受不法侵害,土地被强占,当事人的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精神也受到伤害。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申请使用的国有土地包括国家所有的土地和国家征收的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2018年7月,郭律师指导当事人向吉林市国土资源局提交了查处申请书,请求吉林市国土资源局依法对违法占地行为给予查处。
当事人于2018年9月14日向吉林省国土资源厅提起行政复议,请求依法确认吉林市国土资源局未履行职责的行为违法,并责令其依法履行职责。吉林省国土资源管理厅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认定吉林市国土资源局未能在法定期限内将处理结果通知申请人,已经构成行政不作为。
依据《行政复议法》和《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决定责令吉林市国土资源局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很快,当地政府就派出工作小组主动找当事人商谈补偿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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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是经北京市司法局批准于2013年12月成立的合伙制事务所。自成立以来,来硕秉持客户至上的理念,尽心竭力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在征地拆迁领域,我所成立了专业的律师团队,团队律师均为行政诉讼和征地拆迁领域的专家型律师。来硕征地拆迁律师团队九年来共代理案件近千起,足迹遍布全国除西藏外的所有省级行政区。团队成功代理了江西省龙南县房屋拆迁案(最高人民法院评选为征地拆迁十大案例)、解某诉河北省某县政府房屋征收决定案(2014年推动河北法治进程十大案例)等上百起具有社会影响力的拆迁征收典型案件。律所主任燕薪律师还参与了丁汉忠案(致两人死亡)、曹春生案(致一死一伤)等涉拆迁刑事案件的辩护,取得了较好的辩护效果。前述案件均在全国范围内被媒体广泛关注和报道。来硕以“诚谨、仁爱、专注、良知”为宗旨,现已成为在征地拆迁、行政诉讼领域享有盛誉的律师事务所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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