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非法集资案件高发

一不小心掉进陷阱

就落得人财两空

面对高利诱惑

你是否能看破

走进小妮的普法小课堂

看破非法集资手段

什么是非法集资

非法集资是指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汇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

常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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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承诺高额回报。暴利引诱,是所有诈骗犯罪分子欺骗群众的不二法门。不法分子为吸引更多的群众,往往许诺投资者以奖励、积分返利等形式给予高额回报。为了骗取更多的人参与集资,非法集资者开始是按时足额兑现先期投入者的本息,然后是拆东墙补西墙,用后集资人的钱兑现先前的本息,等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携款潜逃。

(二)编造虚假项目或订立陷阱合同。不法分子以虚假项目的方式向群众收取投资,许诺高额固定收益,吸收公众存款。

(三)混淆投资理财概念。不法分子有的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基金、网络炒汇等新的名词迷惑群众,假称为新投资工具或金融产品;有的利用专卖、代理、加盟连锁、消费增值返利、电子商务等新的经营方式,欺骗群众投资。

(四)用合法的外衣或名人效应骗取群众的信任。为给犯罪活动披上合法外衣,不法分子往往成立公司,办理完备的工商执照、税务登记等手续,以掩盖其非法目的,而无实际经营或投资项目。这些公司采取在豪华写字楼租赁办公地点,聘请名人作广告等加大宣传,骗取群众信任。

(五)利用网络,通过虚拟空间实施犯罪、逃避打击。不法分子租用境外服务器设立网站或设在异地,发展人头一般用代号或网名。有的还通过网站、博客、论坛等网络平台和 QQ、MSN等即时通讯工具,传播虚假信息,诱骗群众上当。一旦被查,便以下线不按规则操作等为名,迅速关闭网站,携款潜逃。在潜逃前还发布所谓通告,要下线人员记住自己的业绩,承诺日后重新返利,借此来稳住受骗群众。

(六)利用精神、人身强制或亲情诱骗,不断扩大受害群体。犯罪分子往往利用亲戚、朋友、同乡等关系,以高额利息诱惑,非法获取资金。有些已经加入的传销人员,在传销组织的精神洗脑或人身强制下,为了完成或增加自己的业绩,不惜利用亲情、地缘关系拉拢亲朋、同学或邻居加入,有的连自己的父母、配偶和子女都不放过,造成亲情反目,导致人间悲剧。

骗局新特点

(一)手段更新、更快。从冒充电话虚假中奖短信,到通过互联网网站、手机病毒、二维码等新手段

(二)针对性更强。瞄准老年人需要陪伴、更注重健康、重视养老等需求,以保健品、消费养老、以房养老等制造骗局。

(三)覆盖范围更广。通过电话、短信、社交平台、网络等手段,地毯式发布虚假信息。

(四)抓捕难度更大。通过借助境外服务器、借助跨境或远程操控插卡集群设备拨打诈骗电话等方式隐匿身份。各组织间通过线上联系,核心成员利用远程操作、不定期换窝点等手段摆脱追踪。

犯罪构成

(一)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

(二)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

(三)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筹集资金。

(四)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实质。

(五)责任形式为故意,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公众存款的,以集资诈骗罪或其他相应犯罪论处。

法条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

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识别方法

(一)核实工商登记

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工商登记资料,查明相关企业是否是经过法定程序注册登记的合法企业。如果主体身份不合法、不真实,则是欺诈。

(二)看投资回报

对照银行贷款利率和普通金融产品的回报率是否过高,多数情况下明显偏高的投资回报很可能就是投资陷阱。

(三)核查相关信息

通过政府主(监)管部门网站,查询相关企业是不是经过国家批准的上市公司,是不是可以发行公司股票、债券,是不是国家规定的股权交易场所等,如果不具备发行销售股票、出售金融产品以及开展存贷款业务的主体资格而发行公司股票、债券,就涉嫌非法集资。如不法分子以“证券投资咨询公司”“产权经纪公司”等名义,推销所谓即将在境内外证券市场上市的股票,可通过政府网站查阅是否已经批准发行等。

(四)看是否阳光操作

很多非法集资行为具有隐蔽性,通过亲戚朋友互相介绍再发展下线,形成一个吸收资金的网络,不签订正规合同,也不开具凭据,承诺返利,但不履行承诺;或编造所谓“好项目”不敢在市面上公开出售,而在地下操作,诱惑群众购买。广大市民投资理财一定要坚持阳光操作,购买那些在市场上公开发售的理财产品,千万不可参与“黑市交易”。

(五)了解投资的资金去向

正规的投资项目都清楚地说明吸收资金的用途,投资者也能够了解自身的钱投出去到底干了什么。而非法集资吸收的资金,存入资金者很难知道其投资的钱干了什么,不知去向。

(六)关注、查询媒体报道

一些影响较大的非法集资犯罪,相关媒体多会进行报道,要通过媒体和互联网资源,搜索查询相关企业违法犯罪记录,防止不法分子异地重犯。

(七)咨询法律相关专业人士

面对亲朋好友低风险、高回报的投资建议,要多与懂行的朋友和专业人士商议,谨慎决策。

如何规避非法集资陷阱?

(一)要理性,不要侥幸

天上不会掉馅饼,掉下来的不是“圈套”就是“陷阱”。要坚守理性底线,看看收益水平合不合实际,多询问家人朋友怎么看,不要被赌博心态和侥幸心理蒙蔽双眼!

(二)要稳健,不要冒险

高收益意味着高风险,还可能是投资骗局,投一次就血本无归!要合理评估自身承受能力,审慎确定风险承担意愿,不冒险投资!

(三)要警惕,不要盲目

“收益丰厚、条件诱人、机会难得、名额有限”都很可能是忽悠,一定要警惕、警惕、再警惕!多留个心眼儿,绝不要听风就是雨,盲目“随大流”投资!

非法集资不可行

一招一式皆是谎言

面对层层骗局

擦亮眼睛对诱惑说不

对非法手段说不

锚定目标 加压奋进,全力以赴做好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 ——学校召开申硕攻坚暨人才引进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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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汪维

审核:杨柳 尹亮 李美林

终审:李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