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咸宁城区销售电动自行车的门店几乎全部关门歇业,之所以关门,是因为他们认为交警部门在对电动自行车的管理政策一改再改而进行的无声抗议。

家住温泉的张先生说,1月22日中午,他来到温泉桂花街想买一台电动自行车,这里是销售电动自行车较为集中的地方,各大品牌的电动自行车都有专卖店。

“怎么都关门了”张先生说,他到桂花街后发现这里的电动自行车店都关门了,开始看到几家店关门时,还以为是别人有事,后来发现20几家店几乎都关门了,他觉得很奇怪,总感觉这里面有事。

25日下午,HAOS昊声来到咸宁温泉桂花街看到,销售电动自行车的车行几乎全部关了,门口也没有像过去那样停放电动自行车。

HAOS昊声通过门店上的电话联系到几家老板获悉,最近咸宁交警部门突然对电动自行车的上牌条件做了调整,让这些老板无法接受,多次与交警部门沟通未果后,于是采取关门歇业的方式来“倒逼”有关部门重视。

某品牌老板说,他们销售的电动自行车都是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并且过去一直都可以上牌。但是,从去年11月开始,原来能上牌的电动自行车有了更细的要求,违反要求就不能上牌,导致他们的电动自行车销售不畅。

该老板进一步解释,他们所销售的电动自行车合格证上写的使用电池多为锂电池,而锂电池容易起火爆炸,并且自身重量较轻又是一体化状,方便提携,有些顾客会拧回家充电,这就存在更大的危险,一般都是使用铅酸电池。如果买车的时候就给顾客铅酸电池,那去交警部门上牌就上不了,于是,他们采取了一种变通的办法,那就是上牌的时候给顾客锂电池,上完牌再回来换成铅酸电池。

“一直都这样操作,现在却不行了。”该老板说,去年11月份他们去为顾客上车牌时被告知,现在上牌需要“一车一电一码”,意思就是一块锂电池只能上一辆电动自行车,交警部门通过扫码登记后发现已经登记过电池就不能再配新的电动自行车,过去那样拿同一块锂电池上不同的电动自行车事再不行了。

该老板说,相对锂电池的不安全,铅酸电池就好多,铅酸电池不容易爆炸,并且一辆电动自行车起码要4块铅酸电池组装而成,每一块铅酸电池都非常重,根本没办法拿回家充电,出于安全考虑,大家要求使用铅酸电池其实挺好,不知道交警部门为何非要搞“一车一电一码”,国家政策并没有规定电动自行车需要“一车一电一码”只是外地个别城市在试行。

另一品牌的老板说,他们销售的符合国家规定的电动自行车,主要控制的是车身重量、速度,其本质还是自行车,管理上不应该太过严格,大家买电动自行车不用考驾照,节约成本,都骑自行车了,不都是社会底层讨生活的人吗?

该老板说,他们卖电动自行车压力也巨大,整个咸安区有150多家车行,进了大批的电动自行车,交警部门突然更改政策,现在卖不出去,让他们措手不及,没办法只好关门,希望引起市政府领导重视。

电动自行车到底该如何管理,2018年8月20日咸宁市颁布实施了《咸宁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该办法第五条规定,本市电动自行车实行登记管理制度。引导销售、购买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电动自行车。

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是怎么样的呢?

HAOS昊声网上查询获悉,电动自行车新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以下简称新国标)已于2018年5月15日发布,并于2019年4月15日起实施。

电动自行车是指:以车载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脚踏骑行能力,能实现电助动或电驱动功能的两轮自行车。现行主要技术性能要求如下:1.具有脚踏骑行能力。2.具有电驱动和/或电助动功能。3.电驱动行驶时,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5km/h;电助动行驶时,车速超过25km/h时,电动机不得提供动力输出。4.装配完整的电动自行车的整车重量小于或等于55kg。5.蓄电池标称电压小于或等于48V。6.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小于或等于400W。

HAOS昊声了解到咸宁城区销售并能上牌的电动自行车正是符合如此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并且《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对电动自行车使用锂电池还是铅酸电池还是其他电池也未作特殊要求。

HAOS昊声还注意到,2018年8月20日咸宁市颁布实施的《咸宁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有效期只有5年,也就是说该办法早在2023年8月20日前就到期,是否有出台新的管理办法,HAOS昊声未查询到。

目前,咸宁城区的电动自行车店已经关门歇业近一周,到底是何原因导致大家集体关门,希望有关部门尽快调查处理。

电动自行车需要严格管理,但是民生更要照顾,两者如何寻找到平衡点,做一个有温度的管理者,需要更多的智慧,而不是一拒了之。

HAOS昊声将持续关注此事。(滕翔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