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显示,当前,贵州省、北京市、宁波市、辽宁省、重庆市、福建省、四川省、广东省、河北省、浙江省、安徽省、湖北省、甘肃省、西藏自治区、海南省、大连市、天津市、厦门市正在开展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贵州省、北京市、贵州省、宁夏回族自治区、甘肃省、西藏自治区、辽宁省正在开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工作。此外,河北省近期在当地平台开展2024年第一批河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工作。

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的《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全国通用;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除了由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自主设定的特色化指标(满分15分)外,其他指标全国一致。

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

地区

申报要点

甘肃

根据 «甘肃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采取常年开放、分批评价的方式,企业自愿登录培育平台参与自评。甘肃省工信厅每季度公告一次创新型中小企业名单。

西藏

按照企业自愿申报原则,符合条件的企业登录培育平台填报相关企业信息及佐证材料。
申报时间:2024年1月8日至3月15日

联系人:汪正刚 0891-6198878

按照企业自愿原则,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培育平台线上申报,完整填写《创新型中小企业自评表》,并按要求上传佐证材料。

大连

企业自愿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进行申报。

企业自愿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进行申报。

厦门

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每季度开展。由各区、管委会负责组织,企业按市场主体登记属地原则自愿登录培育平台参与自评。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

地区

申报时间

甘肃

根据 «甘肃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每年上半年组织开展一次,由创新型中小企业按照属地原则自愿登录培育平台提出申请。具体申报时间以当地文件为准。

辽宁

经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告的创新型中小企业,可自愿在培育平台进行线上申报。

申报时间:

2024年度将组织两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认定和复核工作。

第一批时间:2024年1月22日0:00-3月31日24:00;

第二批时间:2024年7月1日0:00-10月31日24:00

联系方式:

省厅工作联系人:刘 宁 024-86906664

平台技术联系人:文 露 李阳阳 024-86895724

西藏

由创新型中小企业自愿登录培育平台提出申请。具体申报时间以当地文件为准。

河北

有效期内的河北省创新型中小企业、通过市级工信主管部门审核评价的2024年第一批创新型中小企业,可申请2024年第一批河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企业按自愿原则,登录河北工业企业服务平台申报板块(http://gxt.hebei.gov.cn/main/)申报河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并依据本通知要求规范制作纸质认定申报书(含申报表、相关佐证等),向所在市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申报。

请各市级工信主管部门务于3月8日前,组织完成本地年度第一批河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网上审核,正式行文推荐,并将企业申报书相关材料(一份)报送省厅。

附: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之间有什么区别和联系?

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是优质中小企业培育的三个层次,三者 相互衔接、共同构成梯度培育体系。

创新型中小企业具有较高专业化水平、较强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是优质中小企业的基础力量,培育目标是100万家左右。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实现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发展,创新能力强,质量效益好,是优质中小企业的中坚力量,培育目标是10万家左右。

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位于产业基础核心领域和产业链关键环节,创新能力突出、掌握核心技术、细分市场占有率高、质量效益好,是优质中小企业的核心力量,培育目标是1万家左右。

创新型中小企业的定义: 指具有较高专业化水平、较强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是优质中小企业的基础力量,培育目标是100万家左右。

【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是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的必要条件!

创新型中小企业: 创新性型中小企业认定包括「直通车」和「评价指标」两种方式。

(一)直通车

以下四条满足其一即可通过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

(1)三年内获得国家级或省级科技奖励。

(2)获得仍在有效期之内的高新技术企业(以及国家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等荣誉)。

(3)拥有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

(4)三年内获得机构投资者新增股权融资实缴500万元以上。 (对于多数企业来说,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是相对容易实现的条件。 )

(二)评价指标

若企业不满足上述任何一条,还可通过指标评价进行申报。 考核维度包括创新能力、成长性、专业化三类六个指标,满分为 100 分,评价得分达到 60 分以上(其中创新能力指标得分不低于 20 分、成长性指标及专业化指标得分均不低于 15 分)即可通过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

申报流程: 由企业按属地原则自愿登录培育平台参与自评,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根据评价标准,组织对企业自评信息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审核、实地抽查和公示。 公示无异议的,由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公告为创新型中小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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