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证监局对天下秀数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天下秀;证券代码:600556.SH)下发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因天下秀存在收入成本会计核算差错率较高,个别业务会计处理不规范等问题,对天下秀责令改正。

公告显示,天下秀的财务部门依托公司业务系统有关信息进行收入成本核算,其中大部分通过手工操作完成,财务复核程序和手段不到位,会计核算差错率较高。此前,天下秀及其实控人李檬还曾因信披违规,被上交所监管警示。

收入成本核算依赖手工操作

天下秀是一家立足于红人新经济领域的平台型企业,其主营业务包括红人营销平台业务、红人营销平台创新数据产品、红人经济生态链创新业务等。天下秀表示,公司自主研发建立的WEIQ平台是公司主营业务的基础。基于自有服务器,公司不断积累订单数据,完善平台数据模型,进行高效的撮合,提升营销转化效果。

然而,就是这样一家依托数字经济发展的上市公司,其收入成本核算却依赖手工操作。

近日,天下秀收到广西证监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以下简称:《决定书》),广西证监局根据《上市公司现场检查规则》,对天下秀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天下秀存在收入成本会计核算差错率较高,个别业务会计处理不规范,公司治理不规范等问题。

具体而言,天下秀的财务部门依托公司业务系统有关信息进行收入成本核算,其中大部分通过手工操作完成,财务复核程序和手段不到位,会计核算差错率较高。此外,天下秀的个别应收账款会计处理不规范。

广西证监局表示,上述情况影响天下秀有关期间定期报告信息披露准确性,不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公司治理方面,天下秀存在部分内幕信息未进行知情人登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不规范的问题。具体而言,天下秀2020年以来的定期报告均未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不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关于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天下秀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中未包含责任追究相关条款,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

针对上述问题,广西证监局依照规定,决定对天下秀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广西证监局要求天下秀的全体董事、监事、高管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忠实勤勉、谨慎履职,切实提高公司经营管理和规范运作水平;要求天下秀夯实财务核算基础,提升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的能力和水平,从源头保证财务报告信息质量。

公司及实控人曾因信披违规被上交所监管警示

李檬为天下秀的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于悦为天下秀的董事会秘书。我们梳理公告发现,此前,因信披违规,天下秀、李檬、于悦曾被上交所监管警示。

据上交所下发的《关于对天下秀数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上证公监函[2021]0158号),2021年11月18日,天下秀通过公司自媒体公众号,发布李檬署名的公开信称,“公司开发的虹宇宙是一款基于区块链技术的3D虚拟社交产品”,“在虹宇宙这样一个属于创作者的3D虚拟星球里,比起VR和AR,更相信未来一定是MR(MIXreality,混合现实)的世界,这将是以材料科学、分布式科学、AI算法、量子计算以及相关硬件科学共同推动的,借助MR,我们有了更加顺畅的内容生成逻辑”,“虹宇宙将会是一个基于分布式的开放平台,它让我们看到这些前沿的硬软件技术及实验性思考有了用武之地,并探讨了技术改变世界的多种可能性。终究这一切都将会使得创新力和发展力成为天下秀(IMS)DNA里面最重要的结构,为我们长期快速的发展提供动力”。

上述公开信发布后,多家媒体对此予以转载报道。2021年11月18日、19日,天下秀股价连续两个交易日涨停。经监管督促,天下秀于2021年11月18日晚间披露公告称,公司股票2021年11月18日收盘价格涨停,自11月以来累计涨幅较大。经公司自查,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当时,天下秀表示,公司研发的“虹宇宙”社交产品目前已经正式发布,但仍处于测试阶段,正式上线运营时间不确定。“虹宇宙”的技术支撑来源于公司层面的研发储备,实现了基于3D的场景社交。公司并未参与AR、VR、MR及相关硬件技术研发,亦无相关硬件技术储备或专利,目前,“虹宇宙”产品也尚未接入前述硬件技术。“虹宇宙”尚未产生营收,目前不会对公司业绩产生影响。“虹宇宙”作为实验阶段产品有较大的风险和不确定性。

上交所认为,在天下秀当前业务及产品技术发展阶段下,李檬在公开信中提到以材料科学、分布式科学、AI算法、量子计算以及相关硬件科学共同推动,借助MR等内容,可能对投资者产生误导。同时,在“元宇宙”受到高度关注的热点时期,公司相关产品的布局、具体应用场景、技术条件等信息,可能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客观地在符合中国证监会法定条件的媒体上进行披露。

上交所认为,天下秀通过非法定信息披露渠道自行对外发布涉及公司经营业务、未来发展的重要信息,且相关发布信息可能对投资者形成误导,其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天下秀时任董事长李檬作为公司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时任董事会秘书于悦作为信息披露首要责任人,未能做好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的内部管理工作,致使上述信息不当对外发布,其中李檬系上述公开信的署名人,对上述事项均应承担相应责任。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依据相关规定,上交所决定对天下秀、李檬、于悦予以监管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