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消息,近日乌鲁木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分行(以下简称"乌鲁木齐银行石河子分行"),因以"空取空存"形式违规办理柜面现金存取业务,被罚款40万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新疆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新金监罚决字〔2024〕20号

被处罚当事人

乌鲁木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分行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以"空取空存"形式违规办理柜面现金存取业务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

行政处罚决定

罚款40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

机关名称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新疆监管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4年1月24日

数量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时任乌鲁木齐银行石河子分行营业部运营主管张龙翔,对乌鲁木齐银行石河子分行以"空取空存"形式违规办理柜面现金存取业务负有责任,被警告并罚款6万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新疆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新金监罚决字〔2024〕21号

被处罚当事人

张龙翔(时任乌鲁木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分行营业部运营主管)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对乌鲁木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分行以"空取空存"形式违规办理柜面现金存取业务负有责任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八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

行政处罚决定

警告,罚款6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

机关名称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新疆监管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4年1月24日

数量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时任乌鲁木齐银行石河子分行营业部负责人贺威翔,对乌鲁木齐银行石河子分行以"空取空存"形式违规办理柜面现金存取业务负有责任,被警告并罚款7万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新疆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新金监罚决字〔2024〕22号

被处罚当事人

贺威翔(时任乌鲁木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分行营业部负责人)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对乌鲁木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分行以"空取空存"形式违规办理柜面现金存取业务负有责任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八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

行政处罚决定

警告,罚款7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

机关名称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新疆监管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4年1月24日

数量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