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庆一市民反映:

其所有的位于安庆市墨子巷房屋用途登记错误,实为商铺,但在不动产登记中心登记信息系统中显示为住宅。

市资规局回复:

经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核实,反映人于1998年在原房地产产权监理部门办理了该房屋产权登记。该部门在2010年进行登记档案信息化补录时误将反映人的房屋用途补录为住宅,经查阅原始档案资料,确认该房屋用途应为“商业服务”。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已电话告知反映人到市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综合窗口办理更正登记。

信息来源:精彩安庆综合安庆综合广播

如需转载请联系授权并注明出处,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