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厦门1月26日电 (记者张萌)“创新学徒制培养模式”“开展台湾地区职业资格采认试点”“加大高技能人才激励力度”……近日,厦门市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围绕职业教育、技能培训、人才评价、技能竞赛、人才使用、人才激励等六大方面列出16条举措,为该市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增强城市竞争力和创造力、努力率先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指引。
26日,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了《方案》特色亮点,以及该市技能人才相关工作情况等。发布会介绍,《方案》紧紧围绕“4+4+6”现代化产业体系,以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技能人才高质量就业为出发点,专门针对该市以往技能人才工作难点重点,提出了创新学徒制培养模式、探索技能等级认定新做法、开展台湾地区职业资格采认试点等做法。
其中,在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方面,《方案》针对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设置配套学科,深化产教融合和校企合作,开展订单式培养、套餐制培训,探索职业院校产业学院建设,培养优秀的应用型高技能人才。同时,加大重点领域、重点企业高技能人才培训力度,将数字经济、海洋经济、绿色经济、文旅经济等“四大经济”相关职业(工种)以及各职业(工种)技师级别以上纳入厦门市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目录。
不仅如此,《方案》还提出了创新学徒制培养模式,参照企业新型学徒制培养模式面向在企业技能岗位实习的毕业年度学生试点开展学徒制培训,对完成培训符合条件的按标准予以补贴,在实现帮助实习学生快速掌握岗位技能的同时,有效满足企业用工需求。
此外,探索在国有企业和龙头企业试点技能等级认定“预备案”,即对暂无国家职业标准的职业(工种),企业可按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备案模式,面向内部职工自主开展技能人才评定。这也意味着,“是不是人才”“是何类人才”将由企业说了算,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激励企业创新创造活力。
值得一提的是,该市将继续推进落实台湾地区职业资格采认试点,对采认目录清单内的水平评价类台湾地区职业资格证书,原则上按“非禁即享”原则直接采认。相关目录清单将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扩大,方便台胞在厦就业。
而在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方面,继续深入开展“一试双证”试点,将社会认可度较高的行业证书与相应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直接挂钩,职工通过一次考核即可同时获得行业权威认证的能力证书和经政府备案认可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方案》明确,厦门将加大高技能人才激励力度。如:对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称号或省级技能大奖、福建省技术能手称号,享受国务院或省政府特殊津贴、国家级或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获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表彰的高技能人才,以及世界技能大赛国家集训选手和全国技能大赛优秀选手,可直接通过考察的方式简化程序招聘到与所获技能奖项相符的事业单位岗位;将高技能人才培养纳入“群鹭兴厦”人才体系,探索组织“鹭岛工匠”评选活动等。
根据《方案》,至“十四五”末,厦门市将形成较为完善的技能人才工作政策制度体系,技能人才占就业人员的比例达到35%,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的比例达到35%,高技能人才数量、结构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相适应;到2035年,技能人才规模持续壮大、素质大幅提高,拥有一支能够助力产业发展、保持竞争优势、支撑厦门率先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高技能人才队伍。
“技能人才约87万,其中高技能人才近30万。”发布会上,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健全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制度,打造符合新时代特区发展的高技能人才队伍,为厦门高素质高颜值现代化国际化城市建设和“4+4+6”现代化产业体系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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