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很多网友对发生在去年的湖北省未满12周岁男孩儿杀害四岁女童案记忆犹新。
这个案件无疑对被害女童的家属来说是无法承受的痛。
案件回顾
这个事发生在去年八九月份,据被害者父亲说,一个未满12周岁的男孩儿趁着女童父母外出的时候,把自己四岁半的女儿带进了村里废弃的菜园里。
把女童掐昏迷以后,然后头朝下拖进了菜园茅坑屋的粪缸里面,导致女童最终窒息而亡。
据被害者父亲说,这个男孩仅仅是因为他的妹妹和自己的女儿,因为玩具吵闹过。他就想让自己的女儿从世界上消失。
事发之后,很多村民表示,
“这也太残忍了,……那个小女孩儿太可怜了。”
据被害女童的外婆告诉记者说,事发之后,经过多方协调,男孩的父母赔偿了约30万元。之后小女孩儿就被火化了。但是男孩儿的父母没有到被害人家里赔礼道歉。
而据被害者父亲说,男孩在案发当晚不仅对被害者外婆说谎,还当着警察的面对被害者母亲说谎。
案件最新进展
就在昨天,被害者父亲告诉记者,警方已经撤案了,给出的理由是案发时男孩还不到12周岁,属于无刑事责任能力,所以撤销了。不过,男孩正在专业机构接受心理矫正。
被害者父亲对于这个结果表示,希望能够到最高人民检察院,如果结果还是撤案自己也能好受一点。
对于这个结果,网友们炸锅了
有网友气愤填膺的说,应该送少管所看以后表现再做处理。“应该判刑或者追究监护人的责任。”
“心理矫正,矫正完了再回学校?和这种人在一个教室想想都后怕。”
还有网友说,不管年龄大小,这种人要严惩,天生就很坏改不了的。为什么要撤案呢?想不明白。不管是小孩还是大人,必须要有人为此付出代价。
有网友说骇人听闻啊,12岁了应该知道这种做法的严重后果,这么小就做出这种事,如果长大了真的不敢想象。
有的人骨子里就是坏。
小女孩的命也是命,这么小就做出来这种事,如果长大了还了得。
这是一条人命,难道就这样白白死了,杀人偿命,谁来保护这个小女孩。要么就等他成年以后再判刑吧,不能轻饶这种人。
不判刑难以服众,年龄小不是借口也不是理由。
还有网友表达了不同的观点
有网友评论说,既然事情已经发生了,已经无法挽回,还是小孩子都不懂事,父母也赔偿了,这个事就行了。而且他还是个孩子,大家就放过他吧。
那么,对于这个案件,你有什么想说的,你的观点是什么,欢迎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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