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商丘市到各市县公交班线票价变动的通知

集团公司各客运单位、汽车站:

由于国家取消新能源公交车辆的用电补贴,加之运营成本的不断加大,各公交班线始终处于亏损经营状态。为改变现状,减少亏损,集团公司决定调整部分线路的全程票价。区间票价由各单位自行确定,报运输经营管理部审批。

一、自2024年元月26日起,商丘市各市县公交班线按如下票价执行(重叠线路区间票价,同距离必须同票价):

商丘--永城(含南、北路) 27元

商丘--虞城 6元

商丘--夏邑 低速13元; 高速17元

商丘--柘城 低速13元; 高速17元

商丘--睢县 低速13元; 高速17元

商丘--宁陵 11元

商丘--民权 13元

商丘--刘堤圈 13元

商丘--营廓 13元

二、商丘市到各市县公交班线乘意险执行标准变更如下:

19元(含19元)以下按每人票1元执行;20元(含20元)以上每人票按2元执行。

三、各单位要做好旅客工作,避免因票价问题发生投诉。否则由各单位自行处理。并做好公示工作。

二零二四年一月二十日

来源:商丘市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