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清市公安局侦办一起涉嫌经济犯罪案件时,发现涉案资金流向户名为吴利军的6217000130006353089中国建设银行账户338828元、户名为赵先国的6228450368019824975中国农业银行账户400000元后予以扣押,目前无人认领。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三十三条之规定,现对该案无主资金发布认领公告。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请上述资金权利人到临清市公安局认领并接受调查,主张权利并提供有关证明文件。逾期无人认领的,临清市公安局将依法处理。
认领地址:山东省临清市公安局(临清市文化路、启秀路路口)
联系电话:王警官13606352262
李警官13963004965
山东省临清市公安局
2024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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