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福州永泰法院开展“执守新春”专项执行行动,对两名欠钱未还的被执行人采取了强制腾房措施。
涉及10起案件欠款超80万 法官上门查封房产
在当天执行的其中一起金融纠纷案件中,被执行人檀某向永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贷款5万元,并由郑某以及王某提供担保。但在贷款到期后,檀某并没有及时履行还款义务,永泰县信用社遂将三人诉至法院。
永泰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助理 薛龙
我们对三个被执行人财产情况进行查询,发现被执行人檀某名下有一套房子在十八坪,没有发现其他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
执行人员表示,檀某除了与信用社贷款未还清,还涉及其他10起借贷案件未履行,涉案金额超过了80万元。于是当天,执行人员对其名下的房产进行了强制执行。
现场,评估师对店面及楼上套房情况进行了评估,由于店面和两套房产是同一个产权证,因此会作为整体挂到网上进行法拍。现场评估后,执行人员依法进行了查封。
无力偿还贷款 同意拍卖房产抵债
当天的另一个案件,执行人员同样要对一处房产进行评估拍卖。被执行人李某和黄某买房时向银行贷了款,但并未按期进行还款,银行方面就向永泰法院进行起诉,并在判决生效后申请了强制执行。由于案涉房产系家人唯一住所,于是被执行人黄某向法院提出请求。
永泰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助理 薛龙
她恳请法院在拍卖期间,能允许她在这段期间继续居住。她也在笔录里承诺,她会在拍卖成交之日起30日内,将这套房子腾空完之后交付给法院。
执行人员当天拍摄好房产的基本信息,用于后期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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