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人民日报客户端

吴勇

日前,内蒙古获批成为全国首批两个边民互市贸易代理人付汇业务试点之一。试点政策实施后,区内相关主体在开展边民互市贸易落地加工业务时,可采用付汇主体和报关主体不一致的贸易方式,委托1家企业代其在银行办理付汇业务,此项政策的落地是落实稳边固边、兴边富民战略的重要举措,将在便利边贸结算的同时提高边民收入。